新疆交建(002941):新疆交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ChinaAuditAsiaPacifi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1-1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5 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11666号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疆交建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疆交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疆交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疆交建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疆交建截止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疆交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疆交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敏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升凤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226,41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6年6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形成的节余募集资金132,365.4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至基本户,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应募集资金说明书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的原因主要系G216北屯至富蕴公路工程PPP项目各阶段投资概算持续优化收敛所致。公司根据各阶段预算审批文件,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3,933,745.27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273,000,000.00元。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126.5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126.54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787.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787.83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4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319.45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将264,360,937.91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经与本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应募集资金说明书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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