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5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354,917,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06,475,33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354,917,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的股票数量和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2、咨询联系人:张少尧、王朔 3、咨询电话:024-22503989 4、咨询传真:024-2250398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