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巨一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20:01:39 中财网
原标题: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
普通股股东人数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2,146,2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2,146,2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7.58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7.589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常培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2,066,93599.913869,9230.07589,4290.0104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2.01选举林巨广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4,441,13291.6381
2.0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84,440,13791.6370
2.03选举申启乡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4,440,13291.6370
2.04选举汤东华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4,440,13091.6370
2.05选举常培沛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4,440,13291.6370
3.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当选
3.01选举曾志刚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84,428,13091.6240
3.02选举朱进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84,428,13091.6240
3.03选举张婷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84,428,13291.6240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的议案9,910,13599.205669,9230.69999,4290.0945
2、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2.01选举林巨广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844,33298.5469
2.0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843,33798.5369
2.03选举申启乡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843,33298.5369
2.04选举汤东华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843,33098.5368
2.05选举常培沛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843,33298.5369
3.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是否 当选
   权的比例(%) 
3.01选举曾志刚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831,33098.4167
3.02选举朱进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9,831,33098.4167
3.03选举张婷女士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9,831,33298.4167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炜、朱华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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