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9:46:42 中财网
原标题:强一股份: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9
普通股股东人数1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8,689,5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8,689,5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29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299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周明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刘明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8,688,33599.99791,1230.0019100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8,595,28499.839486,6410.14767,6330.0130
3、议案名称: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8,670,00399.96675,9220.010113,6330.0232
4、议案名称: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58,673,53699.97277,7220.01328,3000.0141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8,671,00399.96845,9220.010112,6330.021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
1关于公司2026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7,171,22599.98291,1230.01571000.0014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7,078,17498.685686,6411.20807,6330.1064
3关于《强一半导体 (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7,152,89399.72745,9220.082613,6330.1900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4关于《强一半导体 (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7,156,42699.77667,7220.10778,3000.1157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7,153,89399.74135,9220.082612,6330.176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3、4、5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4、5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律师、戴日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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