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00221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1人(代表股东1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36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15%,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东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750,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8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61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0%;(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30 人(代表股东 13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0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