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15人,代表公司股份86,660,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85,69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96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8人,代表股份972,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4%。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券商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2、上述议案1.00、2.00、3.00、6.00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李夏楠律师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分别进行了现场、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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