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9:02:00 中财网
原标题:奥比中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7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通知于2026年9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的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的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
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五)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草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六)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进行修订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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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H
制度(草案)(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进行修订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八)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进行修订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九)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9月15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102.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3.11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7名激励对象授予7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1.56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丁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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