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景卓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66,023,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3,444,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5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641,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5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9、通过视频及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10、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晓智、王紫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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