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3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18号翠亨大厦B栋1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渭泉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41人,代表股份247,658,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45,981,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1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35人,代表股份1,676,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石力律师、后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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