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7:41:47 中财网
原标题:方直科技: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0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会议股东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6,84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22.6695%。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43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15.329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406,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7.3404%。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92,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1.3128%。

9、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续聘公 司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总表决情况56,528,90799.4429%302,3050.5318%14,4000.0253%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2,975,30090.3796%302,3059.1830%14,4000.4374%0 
2.00《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的议 案》总表决情况56,778,60799.8821%55,8050.0982%11,2000.0197%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3,225,00097.9646%55,8051.6952%11,2000.3402%0 
3.00《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6,343,80799.1172%490,6000.8630%11,2050.0197%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2,790,20084.7569%490,60014.9028%11,2050.3404%0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2及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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