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刘志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爱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爱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2.1 5 战略委员会( 人) 成员:曹爱军(召集人)、闫方清、孙钰、刘志峰、刘海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提名委员会(3人) 成员:刘志峰(召集人)、徐锋国、曹爱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徐锋国(召集人)、张巧良、孙日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成员:张巧良(召集人)、徐锋国、刘兵 9 0 0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曹爱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闫方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聘任王明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刘海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聘任李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时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赵倩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范荣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风飞水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8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6.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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