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0:28:25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华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7,343,154,022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125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35人,代表股份总数1,586,492,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1.60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总数778,57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0.60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3名,代表股份总数807,916,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1.00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34人,代表股份总数822,447,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1.2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5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0.19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3人,代表股份807,916,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1.002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 2026年中 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577,929,48599.4602%2,985,9000.1882%5,577,5230.3516%审议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813,883,89298.9588%2,985,9000.3631%5,577,5230.6782%审议 通过
2.00《关于续 聘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567,739,23198.8179%6,239,0640.3933%12,514,6130.7888%审议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803,693,63897.7198%6,239,0640.7586%12,514,6131.5216%审议 通过
3.00《关于< 浙江世纪总表决 情况1,407,289,82088.7045%173,505,46510.9364%5,697,6230.3591%审议 通过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 华通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 (草 案)>及 其摘要的 议案》表决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分类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643,244,22778.211%173,505,46521.0962%5,697,6230.6928%结果 审议 通过
4.00《关于< 浙江世纪 华通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 理办法>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410,753,82088.9228%169,840,76510.7054%5,898,3230.3718%审议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646,708,22778.6322%169,840,76520.6507%5,898,3230.7172%审议 通过
5.00《关于提 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 司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410,895,92088.9318%169,863,36510.7068%5,733,6230.3614%审议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646,850,32778.6495%169,863,36520.6534%5,733,6230.6971%审议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元婕、贾华华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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