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43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飞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和投资管理优势,拓展公司在新兴领域的投资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等专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毅达甬才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有该基金8.1633%的份额。 宁波毅达甬才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爱达汇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有限合伙人南京爱达投资有限公司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过去12个月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关联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9 0 0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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