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仁智股份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陈泽虹女士; (7)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7,501,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5,954,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数1,5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黄旭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建锋律师和刘嘉丽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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