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月1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 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磊先生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数1,384,813,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1,984,961,198股的69.765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67,553,19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984,961,198股的38.66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17,260,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84,961,198股的31.096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和见证 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张磊先生、张国元先生、黄晓东先生、 董燕生先生、李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磊先生获得1,378,917,46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74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票数为102,747,48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5729%; 张国元先生获得1,378,359,64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2,189,6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0594%; 黄晓东先生获得1,377,915,94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1,745,9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6510%; 董燕生先生获得1,378,085,94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1,915,9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8075%; 李强先生获得1,378,186,35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票数为102,016,37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8999%。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赵新炎先生、郑水园先生、孔祥云先 生、冯娟女士、黄彬瑛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新炎先生获得1,378,208,63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2,038,6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9204%; 郑水园先生获得1,378,208,63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2,038,65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9204%; 孔祥云先生获得1,378,359,43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2,189,4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0592%; 冯娟女士获得1,378,208,73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2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票数为102,038,75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9205%; 黄彬瑛女士获得1,378,913,62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票数为102,743,6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5693%。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完成,经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经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慧敏女士,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3日)。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尚缺2名非独立董事,待候选人确定后,另行组织补 选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吴芷茵;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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