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30035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UMUSHUANG(胡沐霜)女士的个人履历、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HUMUSHUANG(胡沐霜)女士本人同意。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UMUSHUANG(胡沐霜)女士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UMUSHUANG(胡沐霜)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HUMUSHUANG(胡沐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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