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6-09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 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 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8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 董事3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方中华先生(董事长)、李春海先生、程国江先生、 陈小竹先生、刘炜明先生。 独立董事:郁红祥先生、罗景庭先生、汝毅先生。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暂时空缺1人, 后续将尽快增补。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换届选举,张冬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将继续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靳云飞女士、胡锡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波先生通过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14,847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27%。 靳云飞女士、胡锡云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冬波先生、靳云飞女士、胡锡云女士在担 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方中华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7月至 2015年4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业 务主管、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培训发展处副处长、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培训发展处处长。2015年5月至2021年2月,历任西藏华泰 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副主任(主持工作)、纪委办主任。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国 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政策研究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政策研究室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方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春海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经济师。1986年6月毕业于原沈阳黄金专科学校矿山系采矿 工程专业,获大专学历,在职获得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冶金部黄金局(中国黄金总 公司)、国家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安全环保处主任科员;任金翔黄金实业发展公司实业部副经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人事培训处、生产协调处业务员(副处级待遇);任国家经贸委黄金局人事培训处(党委组织部)副处长;任中国黄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经理(副部长)。2004年1月 至2011年5月,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副经理 (副部长)、人事管理处处长,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人事管理处处长,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任、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经理(部长);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 年12月,退休;2024年12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春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 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程国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工程师。东北工学院采矿系矿山工程力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1989年3月至1997年12月,先后任北京大地 矿业公司干部、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室副主任。1998年1月至2007年11月,先后任冶金部黄金局、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 局(中国黄金总公司)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正处级调研员。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先后任香港 宬隆控股公司蒙古资源公司总经理、北京豪迈基业防务产业基金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3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 略发展部处长、副总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8月至2023年1月, 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政策研究室)副总经理、高级经理。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 视组组长;2024年7月,退休;2024年12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目前,程国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 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小竹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91年8 月至1994年1月任国家黄金局人事处业务员;1994年1月至1998 年5月任中国黄金总公司人事处业务承办、业务主办;1998年5月 至2000年3月历任北京中金物业管理中心劳动人事处副处长、办公 室副主任;2000年3月至2000年10月于中国黄金总公司北京黄金 交易所筹备组工作;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历任国家经贸委黄 金管理局联营企业部副主任、市场证券部副主任;2002年1月至2015 年12月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市场证券部副经理、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市场证券部副经理、市场营销部技术总监、交易结算处处长、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 月任中金贸易整合筹备组副组长;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 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9月至2021年6 月历任中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党委书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6年4月任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6年5月 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陈小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 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炜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经济师。2006年至2008年,任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至2011年,任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副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副 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2014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 司生产投资部总经理、产品及交易风控部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 2024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3月至2025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 外部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 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郁红祥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硕士,一级律师。1987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唐山钢铁集 团公司法律顾问;1990年10月至2004年10月,先后担任河北省唐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员、庭长;2004年10 月至2020年10月,任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0年10 月至今,任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9月至今,任中金辐 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百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山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等。现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山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师协会会长,河北省仲裁协会副会长、唐山仲裁委员会主任,河北省政协委员、唐山市政协委员,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曾出版《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信访工作法律实务指引》等多本专著。 截至目前,郁红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罗景庭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2012年起,历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 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院长,中国核能与安全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地方级高层次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担任中国真空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先进薄膜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在光电传感,热电传感,光电探测,气敏探测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2025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景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汝毅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主要研究资本市场信息披露与信息中介、资本市场监管、财务会计等领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入选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非执业会员专家库。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会计系副主任。 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13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持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2项。曾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中国 人民大学杰出学者青年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科研杰出学者、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 截至目前,汝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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