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0:02:32 中财网
原标题:明阳电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及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以2026年9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33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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