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兴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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