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苏文电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23:26:58 中财网
  CFi.CN讯:苏文电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9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0元/股,最低价为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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