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贵研铂业(600459):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26-057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09月09日,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实业”)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保证函,为贵研实业额度为5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贵研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贵研金属及贵研实业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00万美元的授信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对手方):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金额:伍佰万美元整 3.被保证债务:是指对手方就其与银行根据ISDA主协议、NAFMII主协议,和/或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分别或合称为“衍生交易合同”)在原保证函以及本保证函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所达成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缔结新的交易、对已有交易进行调整、替换、重新建立(“发生”)),而应向银行承担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手方应当支付的任何结算金额、交付金额、应付金额、提前终止应付款额,无论如何表述或者定义,统称生交易合同项下的权利以及针对保证人行使本保证函项下的权利所需的佣金、费用、成本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行权费用”)(无论是当前或未来义务,还是实际或或有的义务)。银行可以随时要求确定被保证债务,无论本保证函设立是否满两年。被保证债务的金额由银行根据衍生交易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起算日期及数额。银行支付的行权费用按照银行的实际支出计算。 4.保证期间:自保证函日期开始(包括该日)至(并包括)下列各日期中最迟的一个日期起算三年为止的期间:(a)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或无论以其他任何条款描述的类似术语);或(b)NAFMII主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c)就ISDA主协议而言,提前终止金额(于2002年ISDA主协议中定义)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1992年ISDA主协议第6(e)款规定的金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d)就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而言,其“终止外汇交易”条款或同等、类似条款所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或“盈亏净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5.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贵研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系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49.7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上述担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