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688195):腾景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1:41:52 中财网
原标题:腾景科技:腾景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年光元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年启立企业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 景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20,000股。

? 股东上海年光元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启立”)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上海年光元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上海年光元持股比例由5.99%减少至4.88%。

本次询价转让后,上海年启立持股比例由1.25%减少至1.02%。

? 本次询价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洪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持股比例由25.53%减少至24.1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和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公司总股本为181,090,000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年光元10,839,6895.99%
2上海年启立2,268,5111.25%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年光元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持 股比例
1上海年光元10,839,6895.99%2,100,0002,001,1811.11%4.88%
2上海年启立2,268,5111.25%439,500418,8190.23%1.02%
 合计13,108,2007.24%2,539,5002,420,0001.34%5.90%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
本次转让后,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24%减少至5.90%。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询价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洪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光元、上海年启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5.53%减少至24.1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和1%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于同日披露《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基本信息

上海年光元基本 信息名称上海年光元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258号7幢1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9日
上海年启立基本 信息名称上海年启立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258号7幢104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9日
余洪瑞基本信息名称余洪瑞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
 权益变动时间不适用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上海年光元询价转让2026年9月人民币普通股2,001,1811.11%
  9日   
 合计--2,001,1811.11%
上海年启立询价转让2026年9月 9日人民币普通股418,8190.23%
 合计--418,8190.23%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年光 元合计持有股份10,839,6895.99%8,838,5084.88%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0,839,6895.99%8,838,5084.88%
上海年启 立合计持有股份2,268,5111.25%1,849,6921.0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268,5111.25%1,849,6921.02%
余洪瑞合计持有股份33,124,00018.29%33,124,00018.2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3,124,00018.29%33,124,00018.29%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46,232,20025.53%43,812,20024.1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46,232,20025.53%43,812,20024.19%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限售期 (月)
1UBSAG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420,0000.232%6
2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110,0000.061%6
3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100,0000.055%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28,0000.071%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95,0000.052%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75,0000.041%6
7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9,0000.016%6
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6,0000.014%6
9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公司421,0000.232%6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53,0000.140%6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17,0000.065%6
12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33,0000.018%6
13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证券公司12,0000.007%6
14誉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责 任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45,0000.080%6
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55%6
16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80,0000.044%6
17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39%6
18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33%6
19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017%6
20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00.014%6
2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11%6
22上海臻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11%6
23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7,0000.009%6
24北京融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6%6
25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6%6
26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8,0000.004%6
27上海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3%6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8月3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腾景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69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3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07家、期货公司1家。上述询价对象包括不少于10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不少于5家证券公司,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9月1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24份,均为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6年9月4日17:00结束。追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7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2.0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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