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1:26:56 中财网
原标题: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目录
议案1关于选举赵建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4议案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赵建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股东代表点票、监票、汇总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东会记录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结束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证券管理部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五、公司聘请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1
关于选举赵建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已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建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赵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林简历如下:
赵建林:男,1958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学学会会士,兼任中国光学学会监事、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光机电系统与集成分会副主任、《光学学报》终身编委、《光子学报》执行主编等。曾任超常条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陕西省光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光学学报》执行主编、中国光学学会理事等。

截至目前,赵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及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赵建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议案2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企业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
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
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 所执业时 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安行2010年2009年2012年202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杰2022年2022年2023年202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博2016年2014年2025年202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2024年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5年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杰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2025年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博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36万元(不含审计期间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至2025年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用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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