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600071):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1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9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授权董事会秘书谢会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独立董事刘国城先生、李克炎先生、蒋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会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超先生、副总经理缪建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舒智勇先生、副总经理闻潮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地址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议案1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洋、虞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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