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30001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6月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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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1:06: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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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鼎汉技术: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6月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汉技术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江龙 |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 彤 |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销
户,销户前每月查询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6,483.92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7.73%;完成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1.72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252.21%。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亏损的
原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
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6,483.92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7.73%;完成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1.72万元,较去年同期
下降 252.21%。 | 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亏损的
原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
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鼎汉技术持续督导项目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报告期
内,鼎汉技术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监管措施。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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