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1:01:55 中财网
原标题:胜蓝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2026 9 9 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星期三)下午 ;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因公出差采用线上方式参加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潘浩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89,461,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75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4,62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4,834,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4,852,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股份4,834,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决 结 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变 更注册资 本、注册地 址及修订总表决 情况89,451,00599.9883%3,2000.0036%7,3000.0082%00.00 %通 过
  其中, 中小股4,841,60599.7836%3,2000.0660%7,3000.1505%00.00 % 
 <公司章 程>的议 案》东的表 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吕丹丹、施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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