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9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和独立董事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实施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派息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4.18元/股调整为14.03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6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041,950股,授予价格为14.03元/股。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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