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46:30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绿能: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7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过半数
董事推举,由董事和鲁先生主持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689人,代表股份1,386,81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23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
1,233,321,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84人,代表股份
153,492,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由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代行职责。

本次会议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雪女士履行
职责并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公司 2026年 半年度 利润分 配预案》总表决 情况1,382,138,15199.6628%4,318,4980.3114%357,5010.0258%00%表决通 过
  其中,中 小股东 的表决 情况148,866,13796.9546%4,318,4982.8126%357,5010.2328%00% 
2.00《关于 修订公 司<董事 会议事 规则>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381,744,95199.6345%4,657,8980.3359%411,3010.0297%00%表决通 过
  其中,中 小股东 的表决 情况148,472,93796.6985%4,657,8983.0336%411,3010.2679%00% 
3.00《关于 修订公 司<股东 会议事 规则>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381,744,95199.6345%4,651,0980.3354%418,1010.0301%00%表决通 过
  其中,中 小股东 的表决 情况148,472,93796.6985%4,651,0983.0292%418,1010.2723%00% 
议案2.00、3.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波、林莎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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