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36:53 中财网
原标题:红墙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苑昆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苑昆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苑昆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苑昆女士原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苑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唐苑昆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公司及董事会对唐苑昆女士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振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在新任董事会秘书正式聘任到位前,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附件:陈振先生简历
陈振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昌理工学院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曾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雅居乐环保集团华南区域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监。拟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陈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振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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