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 1 |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内控评价的内容及实施
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的报告与整改
第六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第四章内部控制评价
第五章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 制度正文框架重
构,同步更新目录 |
| 2 | 1.1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评价程序、评价
内容、评价方法、内控缺陷的认定及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编制等工作规范,促进《内部控制手册》的有效执行而制定本《内
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 |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修订 |
| 3 | 1.2制定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管理规定对上市公司展开内部控制
审计等要求,特编制本《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
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 根据公司实际调整 |
| 4 | 1.3评价原则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1.3.1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集团各部门、所
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1.3.2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公司、重大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1.3.3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
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
计、运行及监督全过程,涵盖本公司及直属企业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在全面性原则的基
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
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准确地揭示经
营管理的风险状况。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
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相互制约与相互监督,同时
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修订 |
| 5 | 2.1责任主体: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
集团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或项目部设立风险控制专员,配合其第
一负责人开展如下工作:
2.1.1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对发
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积极整改。
2.1.2接受外部评价与监督
配合集团风险控制部及外部审计师开展公司层面的内控评价工
作。
2.1.3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 | 第八条 集团总部各部室负责主管业务相关内部控
制工作的开展,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如下工作:
(一)负责建立健全主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二)负责主管业务内部控制自评价及内部控制缺陷的整
改工作;
(三)配合集团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集团直属企业(含所属企业)为内部控制执
行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一)按照集团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企业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建设,并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三)负责本企业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
工作,并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五)配合集团风控审计部及集团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开
展公司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 | 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
| 6 | 2.2牵头部门:集团风险控制部
集团风险控制部指导并监督内控评价工作的开展,其在内控评价
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
2.2.1负责制定具体的年度评价计划,明确本年度评价的目标、范
围、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
2.2.2针对具体内控缺陷,与具体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协商改进完善
的建议,并进行改进完善的再次评价。
2.2.3与外部审计师保持沟通,督促集团各部门、各所属单位、项
目部接受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建议。
2.2.4在必要情况下,将与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合作,展开内控评价
并由外部审计单位出具内控评价报告。 | 第七条 风控审计部为公司内部控制主管部门,具体
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
(二)组织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
(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有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公司内部控制年度评
价报告;
(五)组织建立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及内部控制缺
陷的整改;
(六)在必要情况下,将与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合作,展开
内控评价并由外部审计单位出具内控评价报告;
(七)对所属企业的内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配合公司监督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 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
| 7 | 2.3决策考核:集团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集团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共设委员五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
名。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为配合董事会开展如下工作:
2.3.1审定风险控制部提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2.3.2审定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整改意
见,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3.3审定公司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本次修订已删减 | 根据《公司章程》
已设立审计委员
会,不作重复规定 |
| 8 | 3.1内部控制评价计划的制定
3.1.1制定年度评价计划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年度评价计划,明确本年度评价的目
标、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
3.1.2制订评价实施方案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具体项目的内控评价实施方案,并报集团相
关领导审批后施行。
3.1.3准备必要的工作文件
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矩阵和缺陷汇总的模板、抽样计划、被评价部
门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等。
3.1.4确定内控评价联系名单
在现场评价前应先与被评价部门、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建立初步
联系,以便确认有关评价事项和具体安排。 | 本次修订已删减 | 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相关职责已纳
入第七条,由风控
审计部负责具体实
施 |
| 9 | 3.2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3.2.1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价。
3.2.2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环
境评价,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重
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
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
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
责,社会责任是否有效履行等。
3.2.3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
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
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2.4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
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
对各类业务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认
定和评价。
3.2.5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
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对
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2.6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
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
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 第三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涵盖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个方面。
(一)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
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
况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
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
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
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责,社会责任是
否有效履行等。
(二)以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对日常
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
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三)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
价,对各类业务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
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四)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
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信息
与沟通评价,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
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
评价。
(五)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
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
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等
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
| 10 | 3.2.7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
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
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 第三十七条 各内控评价主体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
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
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
| 11 | 3.3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3.3.1个别访谈法
根据内控评价需要,对被评价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进行单独访谈,
以获取有关信息。
3.3.2标杆法
通过将被评价部门,与公司内外部相同或相似经营活动的最佳实
务进行比较,从而对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3.3穿行测试法
通过抽取一套贯穿流程全过程的业务记录文档,来了解整个业务
流程执行的情况。
3.3.4抽样法
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率及所管控风险
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
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
评价。
3.3.5实地查验法
公司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以及对存货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
行现场查验。
3.3.6专题讨论法
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人员就业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
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 | 第三十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内
部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验法及专题讨论
法等方法。
(一)内部访谈法:根据内控评价需要,对被评价部门负
责人或员工进行单独访谈,以获取有关信息。
(二)穿行测试法:通过抽取一套贯穿流程全过程的业务
记录文档,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执行的情况。
(三)抽样法: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
发生频率及所管控风险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
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
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四)实地查验法:公司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以及对
存货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行现场查验。
(五)专题讨论法: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人员就业
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 |
| 12 | 3.4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
3.4.1采用审阅证据、穿行测试和实地观察等方法,对照《内部控
制手册》规定的业务流程步骤、控制点,抽取单位或部门的内部
控制进行测试,检查内部控制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3.4.2将测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被检查单位已有的改正措
施)记录于工作底稿,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流程负责人应在工作
底稿上签字确认。
3.4.3风险控制部将评价结论告知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并与其交换
意见。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
的进度和结果书面通知风险控制部。
3.4.4风险控制部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手册的内容与
公司经营运作需要不相符,或各部门的整改方案包括对内部控制
的重新设计、修正,按内控手册修订流程执行。
3.4.5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内部控制评价手册需要进行修订,
则由风险控制部进行修订后,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进行审批。 |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为对公司内部控制设
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控制缺陷,形成评价结
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
| 13 | 4.1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4.1.1设计缺陷
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
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4.1.2运行缺陷
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
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
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4.2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影响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4.2.1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4.2.2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4.2.3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明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相关要
求。一般按照缺陷成因和影响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进行划
分。
(一)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
陷:设计缺陷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
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
标。运行缺陷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
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
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
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影响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
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
论。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
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
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根据公司实际调整
条款表述 |
| 14 | 4.3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4.3.1财报中各类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
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
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该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否具备
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的错报,以及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
错报金额的大小。
4.3.1.1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
4.3.1.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4.3.1.1.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4.3.1.1.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3.1.1.4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3.1.1.5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4.3.1.1.6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4.3.1.1.7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 |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财务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
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并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
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的错报,以及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一)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表述错误;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
大错报;
6、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7、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 | 根据《公司章程》
删除监事及监事会
职责并规范条款表
述 |
| 15 | 5.1缺陷报告
5.1.1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定期(至少每年)报告。
5.1.2重大缺陷立即报告。
5.1.3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报告。
如果存在与管理层舞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或存在管理层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直接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5.1.4一般缺陷可以向总经理报告,并视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审计
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5.1.5报告时,应对内部控制缺陷、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
行分析与复核;如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还应当反映该缺
陷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并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和总经理报告。
5.2缺陷整改
5.2.1各责任单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内
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明确整
改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相应的整改工作内容。
5.2.2一般缺陷的整改方案由总经理批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整改方案由审计委员会批准。 |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各部室内部控制自评价过程中
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应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方式
及时向集团如实报告;集团监督评价、内控审计等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应进行综合
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按照有关程序以适当的
形式向集团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报告。如果发现集团经营
管理层存在舞弊或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直
接向董事会报告。集团重大缺陷应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
定。 | 1、根据《公司章
程》删除监事及监
事会职责,规范条
款表述
2、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要求修订 |
| 16 | 6.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撰写
集团风险控制部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
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第四十四条 集团风控审计部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
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 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修订 |
| 17 | 6.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6.2.1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6.2.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6.2.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6.2.4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6.2.5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6.2.6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6.2.7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6.2.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 第四十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
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
措施。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调整表述 |
| 18 | 6.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与存档
6.3.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编制主体、报送对象和时间,分为对
内报告和对外报告。对外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内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
公司管理层的要求。
6.3.2公司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6.3.3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参照
公司《资料和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年度报告永久保
存。 | 第四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按照编制主体、报送对象和时间,分为对内报告和
对外报告。对外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内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
符合公司管理层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公司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基准日,对上一年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编制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开展情况、缺陷认定
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结论,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 | 1、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修订
2、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 |
| 19 | 新增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直属企业,直属企
业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明确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
| 20 | 新增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统
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审议批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工作。
总裁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及规划;
(二)组织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
(三)审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四)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检查等工作。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
| 21 | 新增 | 第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涵盖公司总部及各企业
所有业务事项和涉及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融资管
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管理,贯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各
个环节,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包括的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
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
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
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
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
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地收集、传
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
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
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党委会、
总裁办公会等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2 | 新增 | 第十三条 公司应明确总部部室、直属企业的职责权
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清晰界定内部机构、岗
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以正确行使职
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对公司重要内
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
构设置、人员配备,并确保独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
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
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六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
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
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
流程、技术和方法的学习,促使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
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3 | 新增 | 第十七条 公司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
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应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企,增
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
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
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内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综合运用风
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
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
为重点,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
集相关信息,建立并定期更新风险清单。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4 | 新增 | 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准确识别与实现控
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
度。重点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
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
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技术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工程项目安全、员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
保因素;
(六)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
供给等经济因素;
(七)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八)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等社会因素;
(九)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十)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风险评估工
作,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
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
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
有效控制。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5 | 新增 |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等外部环境,以及发展战略、组织机构等内部环境的变化
情况,定期对管理现状和风险状况进行诊断和评估,及时
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四条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
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
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
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
制。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
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
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企业经营活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
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
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
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
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
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
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
业人员。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6 | 新增 |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
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
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
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
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
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
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
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
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
素,并确保系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和外部信息进
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公司获得
内部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
资料、调研报告、内部办公平台等渠道。公司获得外部信
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组织、社会
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
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二条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在总部、所属企业、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
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
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
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
理层。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7 | 新增 |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
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
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
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
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
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28 | 新增 | 第四十八条 针对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各
责任单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内
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应
明确整改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相应的整改工作内容。对
认定的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应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
| 29 | 新增 | 第四十九条 为确保内部控制效果,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监督评价工作。公司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
方法,开展内控监督。公司应加强并完善内审机构、纪检
监察等机构的内部监督职责,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效能。
(一)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监督是指在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
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
下,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考核和监督评价
机制,将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运用
于对直属企业的年度经营考核工作。
第五十一条 集团对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中发现的
重大违规事项被监管机构处罚、被确认存在重大舞弊行为
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以及其他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
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等重大缺陷,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
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各直属企业应按集团要求加强对所属
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要
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所属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存在重大缺陷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
| 30 | 新增 |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风控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市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深
天健〔2014〕26号)同时废止。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