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000090):《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修订对照表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36:47 中财网
原标题:天健集团:《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修订依据
1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内控评价的内容及实施 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的报告与整改 第六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第四章内部控制评价 第五章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制度正文框架重 构,同步更新目录
21.1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评价程序、评价 内容、评价方法、内控缺陷的认定及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编制等工作规范,促进《内部控制手册》的有效执行而制定本《内 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修订
31.2制定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管理规定对上市公司展开内部控制 审计等要求,特编制本《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 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根据公司实际调整
41.3评价原则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1.3.1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集团各部门、所 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1.3.2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公司、重大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1.3.3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 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 计、运行及监督全过程,涵盖本公司及直属企业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在全面性原则的基 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 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准确地揭示经 营管理的风险状况。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 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相互制约与相互监督,同时 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修订
52.1责任主体: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 集团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或项目部设立风险控制专员,配合其第 一负责人开展如下工作: 2.1.1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对发 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积极整改。 2.1.2接受外部评价与监督 配合集团风险控制部及外部审计师开展公司层面的内控评价工 作。 2.1.3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第八条 集团总部各部室负责主管业务相关内部控 制工作的开展,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如下工作: (一)负责建立健全主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二)负责主管业务内部控制自评价及内部控制缺陷的整 改工作; (三)配合集团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集团直属企业(含所属企业)为内部控制执 行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一)按照集团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企业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建设,并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三)负责本企业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 工作,并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五)配合集团风控审计部及集团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开 展公司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62.2牵头部门:集团风险控制部 集团风险控制部指导并监督内控评价工作的开展,其在内控评价 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 2.2.1负责制定具体的年度评价计划,明确本年度评价的目标、范 围、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 2.2.2针对具体内控缺陷,与具体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协商改进完善 的建议,并进行改进完善的再次评价。 2.2.3与外部审计师保持沟通,督促集团各部门、各所属单位、项 目部接受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建议。 2.2.4在必要情况下,将与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合作,展开内控评价 并由外部审计单位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第七条 风控审计部为公司内部控制主管部门,具体 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 (二)组织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 (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有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公司内部控制年度评 价报告; (五)组织建立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及内部控制缺 陷的整改; (六)在必要情况下,将与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合作,展开 内控评价并由外部审计单位出具内控评价报告; (七)对所属企业的内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配合公司监督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72.3决策考核:集团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集团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共设委员五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 名。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为配合董事会开展如下工作: 2.3.1审定风险控制部提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2.3.2审定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整改意 见,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3.3审定公司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修订已删减根据《公司章程》 已设立审计委员 会,不作重复规定
83.1内部控制评价计划的制定 3.1.1制定年度评价计划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年度评价计划,明确本年度评价的目 标、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 3.1.2制订评价实施方案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定具体项目的内控评价实施方案,并报集团相 关领导审批后施行。 3.1.3准备必要的工作文件 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矩阵和缺陷汇总的模板、抽样计划、被评价部 门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等。 3.1.4确定内控评价联系名单 在现场评价前应先与被评价部门、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建立初步 联系,以便确认有关评价事项和具体安排。本次修订已删减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相关职责已纳 入第七条,由风控 审计部负责具体实 施
93.2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3.2.1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价。 3.2.2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环 境评价,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重 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 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 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 责,社会责任是否有效履行等。 3.2.3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 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 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2.4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 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 对各类业务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认 定和评价。 3.2.5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 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对 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2.6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 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 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第三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涵盖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个方面。 (一)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 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 况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 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 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 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责,社会责任是 否有效履行等。 (二)以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对日常 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 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三)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 价,对各类业务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 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四)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 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信息 与沟通评价,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 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 评价。 (五)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 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 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等 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103.2.7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 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 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第三十七条 各内控评价主体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 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 料以及认定结果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113.3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3.3.1个别访谈法 根据内控评价需要,对被评价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进行单独访谈, 以获取有关信息。 3.3.2标杆法 通过将被评价部门,与公司内外部相同或相似经营活动的最佳实 务进行比较,从而对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3.3穿行测试法 通过抽取一套贯穿流程全过程的业务记录文档,来了解整个业务 流程执行的情况。 3.3.4抽样法 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率及所管控风险 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 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 评价。 3.3.5实地查验法 公司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以及对存货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 行现场查验。 3.3.6专题讨论法 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人员就业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 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第三十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内 部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验法及专题讨论 法等方法。 (一)内部访谈法:根据内控评价需要,对被评价部门负 责人或员工进行单独访谈,以获取有关信息。 (二)穿行测试法:通过抽取一套贯穿流程全过程的业务 记录文档,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执行的情况。 (三)抽样法: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 发生频率及所管控风险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 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 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四)实地查验法:公司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以及对 存货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行现场查验。 (五)专题讨论法: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人员就业 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
123.4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 3.4.1采用审阅证据、穿行测试和实地观察等方法,对照《内部控 制手册》规定的业务流程步骤、控制点,抽取单位或部门的内部 控制进行测试,检查内部控制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3.4.2将测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被检查单位已有的改正措 施)记录于工作底稿,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流程负责人应在工作 底稿上签字确认。 3.4.3风险控制部将评价结论告知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并与其交换 意见。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 的进度和结果书面通知风险控制部。 3.4.4风险控制部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手册的内容与 公司经营运作需要不相符,或各部门的整改方案包括对内部控制 的重新设计、修正,按内控手册修订流程执行。 3.4.5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内部控制评价手册需要进行修订, 则由风险控制部进行修订后,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进行审批。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为对公司内部控制设 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控制缺陷,形成评价结 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
134.1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4.1.1设计缺陷 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 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4.1.2运行缺陷 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 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 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4.2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影响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4.2.1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4.2.2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4.2.3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明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相关要 求。一般按照缺陷成因和影响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进行划 分。 (一)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 陷:设计缺陷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 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 标。运行缺陷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 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 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 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影响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 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 论。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 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 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根据公司实际调整 条款表述
144.3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4.3.1财报中各类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 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 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该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否具备 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的错报,以及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 错报金额的大小。 4.3.1.1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 4.3.1.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4.3.1.1.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4.3.1.1.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3.1.1.4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3.1.1.5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4.3.1.1.6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4.3.1.1.7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财务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 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并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 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的错报,以及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一)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表述错误;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 大错报; 6、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7、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 删除监事及监事会 职责并规范条款表 述
155.1缺陷报告 5.1.1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定期(至少每年)报告。 5.1.2重大缺陷立即报告。 5.1.3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报告。 如果存在与管理层舞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或存在管理层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直接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5.1.4一般缺陷可以向总经理报告,并视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审计 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5.1.5报告时,应对内部控制缺陷、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 行分析与复核;如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还应当反映该缺 陷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并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和总经理报告。 5.2缺陷整改 5.2.1各责任单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内 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明确整 改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相应的整改工作内容。 5.2.2一般缺陷的整改方案由总经理批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整改方案由审计委员会批准。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各部室内部控制自评价过程中 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应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方式 及时向集团如实报告;集团监督评价、内控审计等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应进行综合 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按照有关程序以适当的 形式向集团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报告。如果发现集团经营 管理层存在舞弊或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直 接向董事会报告。集团重大缺陷应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 定。1、根据《公司章 程》删除监事及监 事会职责,规范条 款表述 2、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要求修订
166.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撰写 集团风险控制部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 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四十四条 集团风控审计部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 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因组织架构优化调 整,对原有权责条 款进行修订
176.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6.2.1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6.2.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6.2.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6.2.4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6.2.5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6.2.6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6.2.7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6.2.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第四十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 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 措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调整表述
186.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与存档 6.3.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编制主体、报送对象和时间,分为对 内报告和对外报告。对外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内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 公司管理层的要求。 6.3.2公司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6.3.3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参照 公司《资料和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年度报告永久保 存。第四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按照编制主体、报送对象和时间,分为对内报告和 对外报告。对外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内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 符合公司管理层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公司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基准日,对上一年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编制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开展情况、缺陷认定 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结论,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1、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修订 2、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
19新增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直属企业,直属企 业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明确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20新增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统 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审议批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工作。 总裁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及规划; (二)组织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 (三)审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四)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检查等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21新增第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涵盖公司总部及各企业 所有业务事项和涉及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融资管 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管理,贯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各 个环节,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包括的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 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 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 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 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 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地收集、传 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 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 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党委会、 总裁办公会等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2新增第十三条 公司应明确总部部室、直属企业的职责权 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清晰界定内部机构、岗 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以正确行使职 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对公司重要内 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 构设置、人员配备,并确保独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 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 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六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 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 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 流程、技术和方法的学习,促使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 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3新增第十七条 公司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 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应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企,增 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 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 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内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综合运用风 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 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 为重点,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 集相关信息,建立并定期更新风险清单。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4新增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准确识别与实现控 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 度。重点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 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 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技术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工程项目安全、员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 保因素; (六)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 供给等经济因素; (七)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八)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等社会因素; (九)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十)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风险评估工 作,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 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 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 有效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5新增第二十三条 公司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等外部环境,以及发展战略、组织机构等内部环境的变化 情况,定期对管理现状和风险状况进行诊断和评估,及时 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四条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 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 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 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 制。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 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 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企业经营活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 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 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 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 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 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 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 业人员。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6新增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 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 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 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 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 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 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 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 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 素,并确保系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和外部信息进 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公司获得 内部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 资料、调研报告、内部办公平台等渠道。公司获得外部信 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组织、社会 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 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二条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在总部、所属企业、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 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 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 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 理层。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7新增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 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 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 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 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 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28新增第四十八条 针对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各 责任单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内 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应 明确整改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相应的整改工作内容。对 认定的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应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29新增第四十九条 为确保内部控制效果,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监督评价工作。公司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 方法,开展内控监督。公司应加强并完善内审机构、纪检 监察等机构的内部监督职责,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效能。 (一)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监督是指在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 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 下,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考核和监督评价 机制,将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运用 于对直属企业的年度经营考核工作。 第五十一条 集团对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中发现的 重大违规事项被监管机构处罚、被确认存在重大舞弊行为 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以及其他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 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等重大缺陷,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 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各直属企业应按集团要求加强对所属 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要 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所属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存在重大缺陷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新增
30新增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风控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市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深 天健〔2014〕26号)同时废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新增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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