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针对永和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永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童建国先生在内的17名发行对象实际发行A股普通股91,368,421股,其中童建国先生认购7,894,736股,其他发行对象认购83,473,685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童建国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童建国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894,73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379,123,604股变更为470,492,025股。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5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0,492,025股变更为470,489,8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39,870,645股,以及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新增458,210股,公司总股本由470,489,868股变更为510,818,7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1日和2026年1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163,48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童建国先生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94,73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单位:股
中信证券作为永和股份的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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