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道(301139):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ST元道 公告编号:2026-089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道通信”)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160,688,291.80元、263,632,076.14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 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8条相关规定,股票(股票简称:*ST元道,股票代码:301139)将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160,688,291.80元、 263,632,076.14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的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9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触及本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0条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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