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华绍兴原水水利REIT (180701):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银华绍兴原水水利REIT :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中期报告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2026年中期报告 202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年0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中期报告中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确保相关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不动产基金简介................................................................52.1不动产基金产品基本情况......................................................52.2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62.3不动产基金扩募情况..........................................................62.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62.5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62.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72.7信息披露方式................................................................7§3主要财务指标和不动产基金运作情况..............................................7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3.2其他财务指标................................................................73.3不动产基金收益分配情况......................................................83.4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103.5报告期内进行不动产项目重大改造或者扩建的情况...............................103.6报告期内完成不动产基金购入、出售不动产项目交割审计的情况...................113.7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113.8报告期内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113.9报告期内其他不动产基金资产减值计提情况.....................................113.10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业务参与人作出承诺及承诺履行相关情况....................11§4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114.1报告期内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情况...............................................114.2不动产项目所属行业情况.....................................................144.3不动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164.4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184.5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194.6不动产项目投资情况.........................................................194.7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194.8不动产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194.9重要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已经或者预计发生重大变化分析...........204.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5除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205.1报告期末不动产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205.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205.3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0§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21§7管理人报告...................................................................217.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217.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不动产基金的投资运作决策和主动管理情况...................237.3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不动产基金的运营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257.4管理人在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26§8运营管理机构报告.............................................................278.1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278.2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28§9其他业务参与人履职报告.......................................................299.1托管人报告.................................................................299.2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299.3原始权益人报告.............................................................30§10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3110.1资产负债表................................................................3110.2利润表....................................................................3410.3现金流量表................................................................3610.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3810.5报表附注..................................................................42§11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7611.1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7611.2不动产基金前十名流通份额持有人............................................7711.3不动产基金前十名非流通份额持有人..........................................7711.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不动产基金的情况............................78§12不动产基金份额变动情况......................................................78§13重大事件揭示................................................................7813.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7813.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不动产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7813.3不动产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7913.4为不动产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7913.5为不动产基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情况....................................7913.6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运营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原始权益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与人涉及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7913.7其他重大事件..............................................................79§14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80§15备查文件目录................................................................8015.1备查文件目录..............................................................8015.2存放地点..................................................................80§2不动产基金简介 2.1不动产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不动产项目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工程
注:无。 2.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2.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收入指基金合并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总和。 3.本期现金流分派率=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年化现金流分派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年初至报告期末实际天数*本年总天数。 3.2其他财务指标
3.3.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3.3.1.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3.3.2.1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2.此外,上述可供分配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金额。由于收入和费用并非在一年内平均发生,所以投资者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简单判断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3.3.2.2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827.39万元,降幅为53.09%,主要原因系供应原水量及原水收入均同比下降43.99%。供应原水量同比下降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小舜江流域自然水文条件持续偏枯,且流域土壤干旱,降雨期间产流效率降低:报告期内,汤浦水库流域总降雨581.5毫米,较常年同期减少27.51%,汤浦水库总入库水量8727万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减少59.49%。 二是原水应急保障响应时间长,供水比例持续偏低:报告期内,汤浦水库共有181天受到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的原水供应量限制措施影响,其中有69天处于Ⅱ级响应状态(1月1日-1月4日以及4月27日-6月30日),期间供水量原则上控制在最近正常供水年份同期当月日均原水供应量的70%,112天处于Ⅰ级响应状态(1月5日-4月26日),期间供水量原则上控制在最近正常供水年份同期当月日均原水供应量的40%,最低供水比例可至10%以下。 针对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绍兴市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相关规定,结合汤浦水库运行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动态跟踪气象预报信息,及时开展预测分析,借助数字孪生等智慧化手段加强合理科学调度,根据来水情况适时调整限供比例与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等级。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利用枯水期作业条件,加强水库基础设施维护管养,降低设备设施故障潜在风险,确保防汛安全,降低弃水风险,提升中长期运营表现。 4.加强预算管理,在可行范围内缓冲收入下滑对现金流带来的影响。 2026年8月11日,绍兴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的通知》(原水应急办〔2026〕3号),决定自8月11日起解除绍兴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响应,汤浦水库恢复常态供水。截至2026年8月27日,汤浦水库水位27.48米,蓄水量12803.48万立方米。水库生产运行平稳,原水水质良好。 3.3.2.3设置未来合理支出相关预留调整项的原因,上年同期未来合理支出相关预留调整项的前期设置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差异超过10%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历史经营情况,本基金预计于基础设施运营期间会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局部(包括建筑物或设备)更新、装修、改造、大修(中修)、翻新等,需每年末预留资本性支出调整项;同时为应对每期末流动负债及下季度运营管理费用的支付需求,根据每期末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金额及应支付下季度运营管理费用的金额,预留运营费用调整项;为应对日常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调整项。 上年同期与实际使用金额差异超过10%的预留调整项为资本性支出调整项和不可预见费调整项。1、资本性支出调整项:每年预估的资本性支出是基于每年基础设施资产更新改造计划发生的全部金额,受更新改造的完成进度影响,每年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小于预留的资本性支出,结余部分将保留在资本性支出专用账户中,基于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本性支出调整项按资本性支出年度预算金额计算,以基金首发阶段评估报告对应年份的资本性支出预测值为预算金额上限,具备合理性;2、不可预见费调整项:本年未发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因此实际使用金额为零。以基金首发阶段可供分配金额测算审核报告中假设的预留不可预见费用人民币300万元为总上限,具备合理性。 3.4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运营管理机构的费用收取情况及依据 根据《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报告期内计提基金管理人管理费为1,392,863.78元,基金托管人托管费为81,933.27元,计提计划管理人管理费为245,799.81元。运营管理机构在报告期内收取的运营管理费用为27,515,000.00元,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计算方式及分配比例,向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及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支付。 无。 3.6报告期内完成不动产基金购入、出售不动产项目交割审计的情况 无。 3.7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对应的关联关系、交易主体、交易对象、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定价依据等详见本报告10.5.12、10.5.13、10.5.14章节相关内容。 3.8报告期内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无。 3.9报告期内其他不动产基金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10,023.87元。 3.10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业务参与人作出承诺及承诺履行相关情况 无。 §4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4.1报告期内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4.1.1对报告期内重要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经营情况 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水供应,底层基础设施绍兴市汤浦水库以460平方公里流域集雨面积积累自然径流量,并向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供水,同时跨区域向慈溪市供水,除沿程少量输水损失和水厂自用水损失外,其余均由水厂生产自来水供给用户,主要包括城乡生活(含建筑业及第三产业)、部分工业企业等。项目运营起始时间为2002年7月26日,授权经营期自2022年12月1日至2052年11月30日。 报告期内(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不动产项目公司整体运营平稳,无安全生产事故,2026年1-6月,汤浦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1-2月、4-5月达到Ⅰ类标准。 (二)原水应急响应情况 汤浦水库属小舜江流域,流域降水量年际、年内分配不均匀。根据《绍兴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预案》,在汤浦水库枯水期或连续干旱期间,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指挥部根据汤浦水库库容水位和原水供应情况及所处区域气候状况,制定实施相应的水库原水应急调度、应急补水原水保障、水质保障和各区域限量供水方案。 报告期内,小舜江流域自然水文条件持续偏枯,且流域土壤干旱,降雨期间产流效率降低。 2026年上半年,汤浦水库流域总降雨581.5毫米,较常年同期减少27.51%,汤浦水库总入库水量8727万立方米,较常年同期减少59.49%。 自2026年1月1日起,截至本报告发布日,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及级别调整、解除的情况如下:
针对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绍兴市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相关规定,结合汤浦水库运行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动态跟踪气象预报信息,及时开展预测分析,借助数字孪生等智慧化手段加强合理科学调度,根据来水情况适时调整限供比例与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等级。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利用枯水期作业条件,加强水库基础设施维护管养,降低设备设施故障潜在风险,确保防4.加强预算管理,在可行范围内缓冲收入下滑对现金流带来的影响。 5.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确保相关管理措施顺利推进。 2026年8月11日,绍兴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的通知》(原水应急办〔2026〕3号),决定自8月11日起解除绍兴市区城市供水原水应急保障响应,汤浦水库恢复常态供水。截至2026年8月27日,汤浦水库水位27.48米,蓄水量12803.48万立方米。水库生产运行平稳,原水水质良好。 汤浦水库供水量存在季节性差异,事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影响需结合全年实际供水情况综合判断,以后续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汤浦水库流域降水量年际、年内分配不均匀,无法基于短期供水经营情况预测未来经营表现。2014年至2025年间,汤浦水库年供水量范围为25,757~34,437万立方米,逐年供水量数据已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汤浦水库长期平均供水量的测算基于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该报告对汤浦水库1961-2023年逐日径流量进行分析,得出汤浦水库多年平均年径流量,并结合下游需求对汤浦水库未来多年平均供水量进行分析预测。上述预测已将枯水季水量变化及相关应急调度对供水量的限制原则考虑在内。 关于流域气象情况、应急响应历程等情况,详见本报告3.3.2节,以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有关情况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解除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的公告》。 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不动产项目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工程
无。 4.1.5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 报告期内,汤浦水库流域来水偏枯,对项目公司当期收入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全年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汤浦水库供水量存在季节性差异,事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影响需结合全年实际供水情况综合判断,以后续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汤浦水库流域降水量年际、年内分配不均匀,无法基于短期供水经营情况预测未来经营表现。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3.3.2节,以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有关情况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原水应急保障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项目公司解除原水应急保障响应的公告》。 4.2不动产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4.2.1不动产项目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和竞争格局我国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短缺且区域分布不均;地表水质污染有所减轻,但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和水质问题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一步推进,居民、工商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的用水需求日益增加,对用水质量亦提出更高要求。 水利基础设施属于基础民生工程,其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央地方各级中长期发展规划。原水供应是水利、水务行业的重要领域,由于水资源分布的天然性,原水供应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 用水量方面,根据水利部202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2024年全国用水总量为5928.0亿立方米,比2023年小幅增加21.5亿立方米。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2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43.9立方米。根据水利部数据,我国“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实现“零增长”。根据《202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我国城市用水总量704.88亿立方米,较2023年提升2.52%。 根据《2024年浙江省水资源公报》,2020年至2024年,浙江省总用水量逐年增长,2024年总用水量较2020年增加了9.19亿立方米(上涨5.6%)。 水利建设方面,根据《2024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建成各类水库94,608座,水库总库容10,062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841座,总库容8,124亿立方米,中型水库4,251座,总库容1,222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数据,2025年全国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28万亿元,连续4年超万亿元。 综上,从全国来看,目前水利、水务行业处于相对成熟阶段,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城市用水及部分区域用水量小幅提升,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用水结构不断优化,工程体系持续完善。 从项目区位来看,本基金底层不动产项目汤浦水库位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根据《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绍兴市水资源总量63.0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196立方米,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1,512立方米。汤浦水库是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主要的优质水来源。自2019年以来,项目受水区域用水量逐年提升。根据相关规划文件及《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长期来看,项目受水区域优质水存在较大缺口,汤浦水库优质水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4.2.2可比区域内的可比不动产项目情况 (一)区域内现状水库水源情况 项目公司供水区域内,主要优质水来源包括位于绍兴市的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位于余姚市的梁辉水库,及位于慈溪市的上林湖水库、梅湖水库及杜湖水库(含里、外杜湖)。 其中,汤浦水库库容为2.35亿立方米,平水江水库库容为0.55亿立方米,梁辉水库库容为0.32亿立方米,上林湖水库库容为0.16亿立方米,梅湖水库库容为0.17亿立方米,杜湖水库(含里、外杜湖)库容为0.31亿立方米,汤浦水库是其中唯一的大型水库。汤浦水库作为绍兴市区第一大原水供应来源,保持供水网中主力供水水源的角色定位,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 (二)新建水库水源难度大,周期长 由于水库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水库建设需要满足一定的集水面积和径流量、合适的坝址条件、合理的移民和征地规模、“三区三线”要求、生态环境要求等,存在建设周期长,施工技术难度大等问题。根据《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015-2030年)》,除镜岭水库外,曹娥江流域已经少有建设大型水源的条件。 镜岭水库工程预计2029年完工并投入运营,根据《浙江镜岭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镜岭水库供水范围为绍兴市区、嵊州市、新昌县镜岭镇及澄潭街道,其中绍兴市区供水区与汤浦水库供水区域存在一定重叠。据测算,镜岭水库在投产初期(2029年-2032年),对汤浦水库供水量会产生小幅度影响,但不影响其长期供水量,也对其供水区域、供水价格等方面无影响。 4.2.3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区域政策、税收政策对所属行业、区域的重大影响 无。 4.2.4不动产项目所属行业的其他整体情况和竞争情况 无。 4.3不动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4.3.1项目公司整体财务情况
2.营业成本/费用变化较大,主要原因请参考“4.3.4重要不动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3.EBITDA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1-6月,汤浦水库供水收入同比下降,但部分偏刚性成本例如运营管理费、折旧摊销等仍按计划发生导致。 4.3.2重要不动产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其他收入主要为渔业捕捞权收入,2026年1-6月同比减少435,985.79元,主要原因是收入确认方式调整,根据渔业合同,将捕鱼权外包款项按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年度渔业捕捞权收入金额变动不大。 4.3.4重要不动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也相应减少。 4.3.5重要不动产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4.4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4.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 项目公司设置的账户包括运营收支账户、基本户、资本性支出专用账户。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收入均归集至运营收支账户;上述所有账户资金划转接受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的审批和监督。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67,050,169.13元,主要为供水收入;经营性现金流出58,208,542.34元,主要为水资源税等各项税费的支出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支出。 4.4.2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存在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经营性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分别是来源于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27,529,402.56元,占比61.61%、来源于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9,069,490.32元,占比20.30%、来源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8,083,050.36元,占比18.09%。上述三家客户作为本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其企业信息及经营情况已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经查询公开渠道,未发现上述三家客户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金融严重失信人的情形。报告期内,与上述客户间的交易均依据已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协议具体情况已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原水销售合同续期的公告》中披露。原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绍兴市发改委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2022〕54号),按照水利工程成本监审办法,遵循“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对汤浦水库原水价格进行核定。相关交易具备公允性。 4.4.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 无。 4.5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5.1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无。 4.5.2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无。 4.5.3对不动产项目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不符合借款要求情况的说明无。 4.6不动产项目投资情况 4.6.1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不动产项目情况 注:无。 4.6.2购入或出售不动产项目情况及对不动产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无。 4.7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无。 4.8不动产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绍兴分公司”)签署《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项目合同》。中国人保绍兴分公司已分别出具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保单,时间自2025年6月29日零时起至2026年6月28日二十四时止。其中财产一切险保额为162,670万元,机器损坏险保额为7,101.85万元,公众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元。 项目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与中国人保绍兴分公司签署《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2026-2027年保险服务项目合同》。中国人保绍兴分公司已分别出具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保单,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零时起至2027年6月28日二十四时止。其中财产一切险保额为161,500万元,机器损坏险保额为6,793.83万元,公众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报告期内,因设备损坏,理赔金额共计11.06万元。事件未影响正常运营。 4.9重要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已经或者预计发生重大变化分析无。 4.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5除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不动产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无。 5.3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时,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已使用完毕。 §7管理人报告 7.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7.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不动产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22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26年6月底,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55只,建立了覆盖权益、固收、量化、QDII、FOF、REITs等类型的全系列产品线。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并自2020年起连续六年实现运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银华基金已设置独立的不动产基金投资管理部门,即REITs投资管理部,目前已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5年以上不动产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其中至少2名具备5年以上不动产项目运营经验。 7.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不动产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自基金经理不动产项目运营或投资起始日期起计算。 7.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不动产基金的投资运作决策和主动管理情况 7.2.1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不动产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7.2.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7.2.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分析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完成了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不动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取得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监管账户开展了合格投资,持有货币基金。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管理不动产项目,确保不动产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争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干旱天气因素对不动产项目经营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未发生有损投资者利益的风险事件。本基金投资的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详见报告第4章“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7.2.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动产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进行1次收益分配,实际收益分配金额合计为30,000,000.00元,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对报告期内剩余可供分配金额进行分配并提前发布收益分配公告。 7.2.5管理人对关联交易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募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管理、公平交易等制度,有效防范本基金层面的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的公平性。 针对公募REITs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投资管理、运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部制度,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有效监督的组织体系,形成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制,并在报告期有效执行。 针对公募REITs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一系列防范制度,从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的利益输送、运营管理利益冲突的防范等多方面考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7.2.6管理人内部关于本不动产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持续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改进合规管理方式,提高合规管理能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基础,持续健全合规制度,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等管理和防范潜在合规风险,保障各项业务规范开展。本基金管理人贯彻落实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理念,健全反洗钱制度建设、夯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持续完善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合规培训、合规宣导、合规承诺、合规提示、合规谈话等多种举措厚植合规经营文化,强化人员合规意识,夯实合规文化体系基础。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规则、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合规风险库机制并动态更新,要求业务部门定期对照自查,加强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合规主体责任,尽早发现和处理业务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同时,根据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对投资、研究、交易、营销、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等业务环节的合规检查工作,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7.3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不动产基金的运营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7.3.1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主动采取的运营管理措施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主动履行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委派人员担任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并采取系统措施,从财务管理、印章证照管理、运管方案制订、资本性支出审核、合同管理、运管机构监督考核等方面主动履行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7.3.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及项目公司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事项决策。报告期内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基金管理人REITs相关制度修订、本基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项目公司年度及季度运营预算、资本性支出计划等。(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