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华鑫锐LOF (161834):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6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58:25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鑫锐LOF :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6年中期报告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6年中期报告
202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年0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4管理人报告....................................................................9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1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1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1§5托管人报告...................................................................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2§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26.1资产负债表.................................................................126.2利润表.....................................................................136.3净资产变动表...............................................................156.4报表附注...................................................................17§7投资组合报告.................................................................38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8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9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9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3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4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5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5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5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5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5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5§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6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68.2盈利投资者数量占比.........................................................46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6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7§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7§10重大事件揭示................................................................47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7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7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7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7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810.6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4810.7基金租用或者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4810.8其他重大事件..............................................................51§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2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2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2§12备查文件目录................................................................5212.1备查文件目录..............................................................5212.2存放地点..................................................................5212.3查阅方式..................................................................52§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场内简称银华鑫锐LOF 
基金主代码161834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61,907,365.2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6年9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183401434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60,269,335.53份1,638,029.73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 内(含第三年),通过对定向增发项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 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 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本基金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 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宏观 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分析、以及定向增发项目优势 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 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将定向增发 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与推动产业升级作为基金投资主线,形成以定向增发 为核心的投资策略。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股票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转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 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 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 和货币市场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文辉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816300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021-60637228 
传真(010)58163027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19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C2办公楼15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73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张金良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A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C
本期已实现收益6,004,295.41167,433.57
本期利润5,860,932.15169,391.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500.082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68%4.6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72%3.34%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1,500,494.72518,733.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5670.31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9,130,822.672,886,647.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8111.762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96.58%-2.9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54%0.83%6.52%0.63%-2.98%0.20%
过去六个月3.72%0.98%4.92%0.57%-1.20%0.41%
过去一年14.40%0.82%13.59%0.51%0.81%0.31%
过去三年10.23%1.02%22.38%0.55%-12.15%0.47%
过去五年14.29%0.96%10.82%0.55%3.47%0.41%
过去七年143.29%1.02%36.14%0.57%107.15%0.4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96.58%0.92%57.00%0.57%39.58%0.35%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①-③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3.34%0.83%6.52%0.63%-3.18%0.20%
过去六个月3.34%0.97%4.92%0.57%-1.58%0.40%
过去一年13.68%0.81%13.59%0.51%0.09%0.30%
过去三年8.16%1.02%22.38%0.55%-14.22%0.4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2.97%0.99%13.25%0.55%-16.22%0.4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于2019年8月1日转型为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22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26年6月底,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55只,建立了覆盖权益、固收、量化、QDII、FOF、REITs等类型的全系列产品线。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并自2020年起连续六年实现运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万鑫先 生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5年2 月12日-9年硕士研究生。2016年7月加入银华基金, 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研究组长、投 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多元策略投 资管理部基金经理。自2024年6月19日 起担任银华嘉选平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年12月27 日起兼任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2月12日起 兼任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26年5月29 日起兼任银华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两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经济整体情况稳中略降。从出口、工业企业利润、工业增加值、PPI数据可以看到,AI相关产品出口景气度高,叠加原油价格上升驱动PPI同比回升,工业企业利润明显改善,工业增加值也保持韧性,但由于相关行业占比低,没有带动全行业增加资本开支。AI产业趋势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还局限于产业自身,外溢和拉动作用较小,K型上端短期还无法带动K型下端。

但相比美国的进度,国内AI资本开支和上下游产业规模还有上行空间。政策端目前增量政策出台的概率相对较低,财政一季度发力明显,二季度明显放缓,存量财政预期在三季度会有所加速,后续的发力主要靠政策性金融工具,增量财政政策的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表现上,2026年上半年A股呈现先扬后抑再修复的阶段性走势,一月初冲突以及流动性收紧预期导致全球市场出现回撤,四月至今随着外部冲击逐步缓和、盈利修复确认,市场回归科技景气主线。整体走势或由国内适度宽松货币环境、经济修复结构偏“K型”分化、AI与高端制造产业景气上修、外部地缘冲突与美联储预期变化共同决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1.81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2%;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1.76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国内或延续稳增长导向,经济随着基数效应的回落,即使在内生动能改善有限的背景下,预期经济数据的同比读数会有所改善,出口预期依然会维持强劲。海外财政与货币环境由宽松逐步走向“再平衡”,同时中东地缘冲突对全球市场的干扰进一步减弱。在此基础上长期维度,仍看好市场表现,中国资产全球稀缺性凸显,地缘格局稳定、能源自给率更高,科技领域多点突破、全产业链体系完善,持续增长的基础。基金在运作期内优选低估值行业中关注度较低的优质企业,均衡配置成长与价值风格。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5,975,338.173,229,265.05
结算备付金 442,164.93655,502.61
存出保证金 66,257.4464,205.03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01,260,455.48150,831,072.47
其中:股票投资 88,332,344.21131,611,489.9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928,111.2719,219,582.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5,795,471.1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897.7099,61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13,552,584.86154,879,659.1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39,676.58-
应付赎回款 592,376.90535,932.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1,554.51159,932.89
应付托管费 18,592.4426,655.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50.652,434.2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529.09184.8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70,934.56286,088.95
负债合计 1,535,114.731,011,229.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61,907,365.2688,186,218.95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50,110,104.8765,682,210.93
净资产合计 112,017,470.13153,868,429.8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13,552,584.86154,879,659.11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06月30日,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基金份额净值1.811元,基金份额总额60,269,335.53份;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基金份额净值1.762元,基金份额总额1,638,029.73份。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份额总额合计为61,907,365.26份。

6.2利润表
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7,020,301.12-13,497,134.79
1.利息收入 34,972.30357,587.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1,243.10168,330.8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13,729.20189,256.8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7,109,557.92-87,734,668.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6,363,736.40-92,623,412.4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90,589.851,846,297.4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655,231.673,042,446.78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41,405.3173,338,721.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17,176.21541,224.33
减:二、营业总支出 989,977.454,161,048.08
1.管理人报酬6.4.10.2.1767,476.833,415,703.0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127,912.81569,283.86
3.销售服务费6.4.10.2.310,804.1770,013.01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134.8851.16
8.其他费用6.4.7.2383,648.76105,997.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6,030,323.67-17,658,182.8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030,323.67-17,658,182.8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30,323.67-17,658,182.87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88,186,218.95-65,682,210.93153,868,429.88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88,186,218.95-65,682,210.93153,868,429.8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6,278,853.69--15,572,106.06-41,850,959.75
(一)、综合收 益总额--6,030,323.676,030,323.67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 列)-26,278,853.69--21,602,429.73-47,881,283.4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448,561.09-1,990,978.204,439,539.29
2.基金-28,727,414.78--23,593,407.93-52,320,822.71
赎回款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61,907,365.26-50,110,104.87112,017,470.1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99,999,361.01-407,804,985.961,107,804,346.9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99,999,361.01-407,804,985.961,107,804,346.9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43,028,613.50--316,475,856.92-859,504,470.42
(一)、综合收 益总额---17,658,182.87-17,658,182.87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 列)-543,028,613.50--298,817,674.05-841,846,287.55
其中:1.基金申 购款6,820,079.49-3,633,981.2410,454,060.73
2.基金 赎回款-549,848,692.99--302,451,655.29-852,300,348.28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56,970,747.51-91,329,129.04248,299,876.5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79号《关于准予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622,371,621.4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三个年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内、场外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并继续上市交易,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三个年度对日,即2019年8月1日,如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更名为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3日起对本基金增设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的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6.4.6.2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交易,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包括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金融机构品、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取得的利息收入;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文《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契约制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5,975,338.17
等于:本金5,974,518.03
加:应计利息820.14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5,975,338.17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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