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生国企LOF (161831):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6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58:22 中财网

原标题:恒生国企LOF :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6年中期报告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
2026年中期报告
202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年0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62.5信息披露方式................................................................62.6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4管理人报告....................................................................9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5托管人报告...................................................................13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3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3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3§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6.1资产负债表.................................................................136.2利润表.....................................................................156.3净资产变动表...............................................................166.4报表附注...................................................................18§7投资组合报告.................................................................39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9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39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397.5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4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6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6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6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46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46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6§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7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7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7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8§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8§10重大事件揭示................................................................48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8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8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8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9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910.6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4910.7基金租用或者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4910.8其他重大事件..............................................................50§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1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1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1§12备查文件目录................................................................5112.1备查文件目录..............................................................5112.2存放地点..................................................................5212.3查阅方式..................................................................52§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恒生国企LOF 
基金主代码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221,441,793.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5年4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A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18310253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219,561,629.58份1,880,163.77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 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5%以内,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 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 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 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 益率×5%(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同时,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 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 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文辉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816300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021-60637228 
传真(010)58163027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19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C2办公楼15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73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张金良 
2.4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英文-JPMorganChaseBank,HONGKONG BRANCH
 中文-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注册地址-1111PolarisParkway,Columbus, Ohio43240,U.S.A. 
办公地址-383MadisonAvenue,NewYork,NY 10179-0001 
邮政编码-OH43240 
2.5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6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
 AC
本期已实现收益-3,402,763.54-33,994.33
本期利润-36,603,232.39-333,242.6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484-0.178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9.12%-23.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36%-19.4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4,926,649.57-645,087.9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046-0.34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4,521,034.711,235,075.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5820.6569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8.83%-20.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A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04%1.29%-10.66%1.17%-0.38%0.12%
过去六个月-19.36%1.29%-17.58%1.19%-1.78%0.10%
过去一年-16.46%1.23%-16.19%1.13%-0.27%0.10%
过去三年11.79%1.60%10.77%1.48%1.02%0.12%
过去五年-26.85%1.80%-24.19%1.65%-2.66%0.15%
自基金合同-28.83%1.76%-25.46%1.62%-3.37%0.14%
生效起至今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C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09%1.29%-10.66%1.17%-0.43%0.12%
过去六个月-19.48%1.29%-17.58%1.19%-1.90%0.1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20.55%1.28%-19.31%1.17%-1.24%0.11%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章的规定: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22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26年6月底,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55只,建立了覆盖权益、固收、量化、QDII、FOF、REITs等类型的全系列产品线。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宜璇 女士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1 月1日-12年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14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自 2017年12月25日起担任银华抗通胀主题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 年3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兼任银 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至2021年 1月13日兼任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 年3月7日至2021年2月25日兼任银华 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起兼任银 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9月 29日起兼任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 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20年10月 29日起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 年1月1日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自 2021年1月5日至2022年6月29日兼任 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2月4 日至2025年5月29日兼任银华中证沪港 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6 月29日兼任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 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29日兼任银 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5日 起兼任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兼 任银华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 年10月26日起兼任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 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1月17日起兼 任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 年4月7日起兼任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 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5 年3月12日兼任银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4年6月13日起兼任银华恒指港股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9月 16日兼任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25年4月25日起兼任银华恒生港股 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中国。
张卓希 女士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5年 10月22 日-9.5年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境外投资 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郭九良 先生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5年 10月30 日-7年硕士研究生。2018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 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两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大额申赎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0.658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36%;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0.656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5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国企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本基金将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报告截止日:2026年6月30日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9,604,169.5114,144,141.81
结算备付金 9,958,486.0112,358,947.13
存出保证金 1,867,929.642,855,477.64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25,591,845.31192,628,473.96
其中:股票投资 125,591,845.31192,628,473.9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528,149.78
应收股利 888,992.01504,635.58
应收申购款 80,370.06404,038.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47,991,792.54227,423,864.6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953,459.332,201,999.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499.73196,652.41
应付托管费 26,299.9739,330.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6.19188.3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24,176.74167,117.69
负债合计 2,235,681.962,605,288.5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91,327,848.05237,854,802.93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45,571,737.47-13,036,226.80
净资产合计 145,756,110.58224,818,576.1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7,991,792.54227,423,864.69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06月30日,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A基金份额净值0.6582元,基金份额总额219,561,629.58份;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C基金份额净值0.6569元,基金份额总额1,880,163.77份。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份额总额合计为221,441,793.35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35,703,724.2739,931,056.14
1.利息收入 14,641.7932,028.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4,641.7932,028.1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224,759.028,043,389.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29,590.74256,990.23
基金投资收益6.4.7.15--
债券投资收益6.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8--
衍生工具收益6.4.7.19-3,247,465.584,048,593.76
股利收益6.4.7.201,893,115.823,737,805.24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1-33,499,717.1732,495,667.1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060,105.29-885,521.29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266,215.42245,492.87
减:二、营业总支出 1,232,750.771,698,679.29
1.管理人报酬6.4.10.2.1958,444.421,300,159.0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191,688.94278,069.24
3.销售服务费6.4.10.2.31,419.91-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3--
7.税金及附加 144.8314,600.56
8.其他费用6.4.7.2481,052.67105,850.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36,936,475.0438,232,376.8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6,936,475.0438,232,376.8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936,475.0438,232,376.85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237,854,802.93--13,036,226.80224,818,576.13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237,854,802.93--13,036,226.80224,818,576.1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6,526,954.88--32,535,510.67-79,062,465.55
(一)、综合收 益总额---36,936,475.04-36,936,475.04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 列)-46,526,954.88-4,400,964.37-42,125,990.5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3,518,868.66--2,572,316.8620,946,551.80
2.基金 赎回款-70,045,823.54-6,973,281.23-63,072,542.31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91,327,848.05--45,571,737.47145,756,110.5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282,261,149.47--62,749,292.78219,511,856.6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282,261,149.47--62,749,292.78219,511,856.6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662,588.65-36,598,463.5955,261,052.24
(一)、综合收 益总额--38,232,376.8538,232,376.85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 列)18,662,588.65--1,633,913.2617,028,675.3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39,553,349.93--25,515,807.56214,037,542.37
2.基金 赎回款-220,890,761.28-23,881,894.30-197,008,866.98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00,923,738.12--26,150,829.19274,772,908.9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原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33号《关于核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4月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规模为303,487,507.99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根据2020年12月2日《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基金托管人与注册登记机构不变。《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转型后的基金按照《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8月27日起对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据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投资人在2025年8月27日前(含2025年8月27日)已经持有的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以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交易,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包括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取得的利息收入;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告》的规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契约制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9,604,169.51
等于:本金9,603,904.03
加:应计利息265.4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减:坏账准备-
合计9,604,169.51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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