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可靠股份(30100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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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53: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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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可靠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 鲍佳 | 董事 | 反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可靠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 杭州可艾公司 | 指 | 杭州可艾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 | 可芯美登公司 | 指 | 杭州可芯美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 | 可靠福祉公司 | 指 | 可靠福祉(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可心护理公司 | 指 | 杭州可心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可睿护理公司 | 指 | 杭州可睿护理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杭州可名公司 | 指 | 杭州可名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可靠福祉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 | 北京伊舒雅公司 | 指 | 北京伊舒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可道合伙企业 | 指 | 杭州可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9.01%权益。 | | 广西杭港公司 | 指 | 广西杭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3%股权。 | | 杭州可聚控股 | 指 | 杭州可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杭州可聚新航 | 指 | 杭州可聚新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可聚控股持有其60%股权。 | | 可靠福祉上海 | 指 | 可靠福祉(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可靠卫生公司 | 指 | 杭州可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可聚控股持有其55%股权,杭州可聚新航
持有其45%股权。 | | 唯艾诺 | 指 | 杭州唯艾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控股平台。 | | 唯艾诺贰号 | 指 | 杭州唯艾诺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控股平台。 | | 唯艾诺叁号 | 指 | 杭州唯艾诺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控股平台。 | | 侨治公司 | 指 | 杭州侨治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利伟先生持有其
100%股权。 | | 杜迪公司 | 指 | 广州杜迪婴幼儿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系健合(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
100%持股的子公司。 | | 健合香港公司 | 指 | 健合香港有限公司(HealthandHappiness(H&H)HongKongLimited),
曾用名“合生元香港有限公司(BiostimeHongKongLimited)”,系健合
(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的子公司,其持有杭州可艾公司
20%股权。 | | 小橙公司 | 指 | 天津小橙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可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3333%股权。 | | 报告期 | 指 |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可靠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09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可靠股份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ngzhouCocoHealthcareProductsCo.,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CocoHealthcare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金利伟 | | |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浩淼 | 夏冬冬、方青青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城西
工业园)花桥路2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城西
工业园)花桥路2号 | | 电话 | 0571-63702088 | 0571-63702088 | | 传真 | 0571-63702088 | 0571-63702088 | | 电子信箱 | coco-ir@cocohealthcare.com | coco-ir@cocohealthcare.com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83,483,643.02 | 548,955,995.93 | 6.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7,908,798.83 | 28,278,610.82 | -127.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10,771,023.03 | 24,845,974.42 | -143.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26,007,470.36 | 41,375,461.65 | -37.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91 | 0.1061 | -127.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91 | 0.1061 | -127.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0% | 2.10% | -2.70%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92,832,808.31 | 2,177,707,478.06 | 0.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1,301,731,120.75 | 1,341,605,158.76 | -2.97%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427.6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7,598.2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 16,938.25 | |
|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11,709.3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99,354.7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1,132.7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1,671.24 | | | 合计 | 2,862,224.20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583,483,643.02 | 548,955,995.93 | 6.2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量
增加所致 | | 营业成本 | 447,078,906.32 | 417,398,774.41 | 7.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量
增加及原材料采购成
本上升所致 | | 销售费用 | 73,233,177.49 | 61,481,518.95 | 19.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
结构变化及人员费用
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28,968,136.67 | 24,798,390.88 | 16.81% | 主要系本报告期管理
类支出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5,475,217.51 | -5,693,798.23 | 371.7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汇兑
损失增加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3,808,762.11 | 3,291,434.81 | -215.7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
亏损所致 | | 研发投入 | 25,716,687.03 | 22,985,260.34 | 11.8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入
增加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6,007,470.36 | 41,375,461.65 | -37.1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
预付款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72,165,176.02 | 61,179,137.39 | -381.41%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
理财产品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949,776.89 | 28,845,855.84 | -16.9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
分配股利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42,319,930.40 | 129,629,370.25 | -209.7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
现金流变动所致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 成人失禁用品 | 304,959,102.40 | 221,730,033.02 | 27.29% | 6.22% | 2.24% | 2.83% | | 婴儿护理用品 | 217,115,586.39 | 182,288,304.25 | 16.04% | 3.94% | 11.86% | -5.94% |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332,002.30 | -41.79%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以
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6,938.25 | -0.16% | 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 否 | | 资产减值 | -6,571,206.31 | 63.40% |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
应收款和存货减值准
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169,655.24 | -1.64% |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40,872.91 | -0.39% | | 否 | | 其他收益 | 4,594,852.35 | -44.33% | 主要系收到的与资产
相关和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 | 计入递延收益的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
摊销期内具有可持续
性,其它收益不具有
可持续性。 |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671,030,665.13 | 30.60% | 811,163,906.79 | 37.25% | -6.65% | 主要系报告期
购买理财所致 | | 应收账款 | 192,342,752.60 | 8.77% | 187,252,360.26 | 8.60% | 0.17% | 无重大变化 | | 存货 | 142,488,425.34 | 6.50% | 141,155,941.56 | 6.48% | 0.02% | 无重大变化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644,671.53 | 0.58% | 11,102,652.57 | 0.51% | 0.07% | 无重大变化 | | 固定资产 | 602,183,759.42 | 27.46% | 626,226,162.09 | 28.76% | -1.30% | 无重大变化 | | 在建工程 | 12,456,834.43 | 0.57% | 7,021,945.06 | 0.32% | 0.25% | 无重大变化 | | 使用权资产 | 7,373,187.05 | 0.34% | 6,577,147.74 | 0.30% | 0.04% | 无重大变化 | | 短期借款 | 258,901,206.82 | 11.81% | 200,138,995.85 | 9.19% | 2.62% | 无重大变化 | | 合同负债 | 4,726,229.52 | 0.22% | 4,611,575.89 | 0.21% | 0.01% | 无重大变化 | | 租赁负债 | 5,010,834.22 | 0.23% | 4,980,618.37 | 0.23% | 0.00% | 无重大变化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940,093.17 | 14.18% | 190,923,154.92 | 8.77% | 5.41% | 主要系报告期
购买理财所致 |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190,923,1
54.92 | 16,938.25 | | | 1,083,134
,000.00 | 963,134,0
00.00 | | 310,940,0
93.17 |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 | | | 10,000,00
0.00 | | | 10,000,00
0.00 | | 应收款项
融资 | 33,476,78
1.92 | | | | 45,345,73
9.34 | 53,619,50
2.08 | | 25,203,01
9.18 | | 金融资产
小计 | 224,399,9
36.84 | 16,938.25 | | | 1,138,479
,739.34 | 1,016,753
,502.08 | | 346,143,1
12.35 | | 上述合计 | 224,399,9
36.84 | 16,938.25 | | | 1,138,479
,739.34 | 1,016,753
,502.08 | | 346,143,1
12.35 |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1,865,370.24 | 11,865,370.24 | 质押 | 票据及产权融资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89,583,189.03 | 63,345,408.41 | 抵押 | 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 | | 无形资产 | 25,536,326.50 | 19,065,862.68 | 抵押 | 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 | | 合计 | 126,984,885.77 | 94,276,641.33 | | |
|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
成本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
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 基金 | 200,000,
000.00 | 664,259.
25 | | 180,000,
000.00 | 20,000,0
00.00 | 487,642.
09 | | 200,664,
259.25 | 自有资金 | | 债券 | 0.00 | | | 583,134,
000.00 | 583,134,
000.00 | 296,629.
96 | | 0.00 | 自有资金 | | 信托产品 | 60,000,0
00.00 | 164,356.
16 | | 270,000,
000.00 | 290,000,
000.00 | 1,910,48
2.55 | | 60,164,3
56.16 | 自有资金 | | 1
其他 | 50,000,0
00.00 | 111,477.
76 | | 135,000,
000.00 | 155,000,
000.00 | 292,054.
80 | | 50,111,4
77.76 | 自有资金 | | 金融衍生
工具 | 25,203,0
19.18 | | | 25,203,0
19.18 | 33,476,7
81.92 | | | 25,203,0
19.18 | 自有资金 | | 2
其他 | 10,000,0
00.00 | | | 10,000,0
00.00 | | | | 10,000,0
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45,203,
019.18 | 940,093.
17 | 0.00 | 1,203,33
7,019.18 | 1,081,61
0,781.92 | 2,986,80
9.40 | 0.00 | 346,143,
112.35 | -- |
| 产品类别 | 风险特征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 券商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中低风险 | 17,000 | 0 | | 信托理财产品 | 中低风险 | 6,00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低风险 | 5,000 | 0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可靠福祉
(杭州)
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卫生护理
用品销售 | 2,000.00 | 15,568.59 | -4,742.08 | 13,682.65 | -471.39 | -470.92 | | 杭州可艾
个人护理
用品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婴儿护理
用品研
发、生产
和销售 | 20,000.00 | 44,752.11 | 27,033.23 | 6,902.03 | 41.30 | 49.82 | | 杭州可心
护理用品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卫生护理
用品销售 | 1,000.00 | 1,243.71 | -2,328.74 | 1,648.30 | -455.34 | -454.92 | | 杭州可芯
美登材料
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婴儿护理
用品研
发、生产
和销售 | 5,000.00 | 6,460.11 | 5,091.84 | 3,301.50 | 99.29 | 99.29 | | 杭州可靠
卫生用品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卫生护理
用品销售 | 2,000.00 | 1,956.28 | 1,119.05 | 3,333.34 | 389.89 | 389.89 | | 广西杭港
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纤维素纤
维原料及
纤维制造 | 3,200.00 | 13,867.88 | 4,246.50 | 13,057.44 | 550.29 | 451.24 |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 | 2026年5月
13日 | 全景网“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
台”
(https://ir
.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
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5
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投资者 | 公司业绩说明
会及回复投资
者提问;未提
供资料。 | 详见巨潮资讯
网《可靠股
份:2026年5
月13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 |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程岩传 | 董事 | 离任 | 2026年01月16日 | 工作调动 | | 任绍楠 | 职工代表董事 | 被选举 | 2026年01月16日 | 工作调动 | | 王向亭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6年04月30日 | 个人原因 | | 金利伟 | 董事会秘书(代行) | 聘任 | 2026年04月30日 | 工作调动 | | 金利伟 | 董事会秘书(代行) | 解聘 | 2026年05月14日 | 工作调动 | | 李浩淼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6年05月14日 | 工作调动 | | 景乃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6年06月29日 | 个人原因 | | 方长丰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6年06月29日 | 工作调动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 鲍佳 | 其他承诺 | 关于不可撤销地放弃部分表决权承诺函
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未来发展等方面的考虑,自金利
伟先生将登记在其名下的79,190,682股上市公司股份
过户至承诺方名下之日起,承诺方鲍佳不可撤销地承诺
如下:
1、承诺方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放弃其上述
79,190,682股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874,400股股份
(占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承诺方同意,不会亦无权利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
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4)法律法规或者上
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3、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
导致标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
整后的股份。
4、承诺方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或因司法拍
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其股份减少时,按照“后
减少标的股份”的原则处理,未放弃表决权的股份优先
减少。 | 2024年02
月28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鲍佳 | 其他承诺 | 鲍佳女士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金
利伟先生在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并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
执行,具体如下:
本人近期与金利伟先生已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就持有的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
份分割做出了相关约定。本人就本次分割所取得的股
份,将继续履行金利伟先生在此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减
持等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发上市前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本次分割所取得的股
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 2024年02
月28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 |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7]820号)以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三、锁定期满后,在本人及/或金利伟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本人及/或金利伟先生离职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发行前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本次分割所取得的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
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
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
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末所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本人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7]820号)以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四、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 | | | |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金利
伟、鲍
佳 | 股份减持承
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
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需符合下列要
求:
1、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
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末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本人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 2024年06
月17日 | 2024年6
月17日
至2026
年6月
16日 | 履行
完毕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 | 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7]820号)以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四、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 | | | | 杭州唯
艾诺贰
号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
伙);
杭州唯
艾诺叁
号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
伙);
杭州唯
艾诺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 股份减持承
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
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三、本企业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7]820号)以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四、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 2024年06
月17日 | 2024年6
月17日
至2026
年6月
16日 | 履行
完毕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利伟、鲍佳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本人及本人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
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
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
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鲍佳;
程岩
传;杜
健;耿
振强;
金利
伟;李
海峰;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一、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
持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
立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王丽;
王仲
其;吴
红;吴
志伟;
袁源;
张雅
冬;张
永亮;
周忠
英;朱
茶芬 | | 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
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
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 | |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
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
场推广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
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
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
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
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
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
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
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
利水平。
3、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销售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
务布局,致力于为国内外更多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和优
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产品、技术及服务体
系,扩大国际、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
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
的市场布局。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
承诺,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草
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
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利伟、鲍佳关于瑕疵物业的承
诺函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佳 | |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正在使用的房产未办理房
产证,因此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上述房屋未办理权证而被
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处以罚款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
失,由本人进行足额补偿,并且承担搬迁所产生的全部
费用。” | | | 中 | | | 鲍佳;
程岩
传;杜
健;耿
振强;
金利
伟;李
海峰;
王仲
其;袁
源;张
永亮;
周忠
英;朱
茶芬 | 其他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本人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对发行人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
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将对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保
证本人在发行人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为履行本人职责
所必须的花费,并严格接受发行人的监督与管理。
3、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
遵守相关制度。
5、本人将尽责促使发行人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如有)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利伟、鲍佳关于员工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函
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
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
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进行补缴,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或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并因此受到处罚的,本人将
按相关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补
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金利伟、鲍佳关于保持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一、本人将支持可靠护理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
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保持资产完整,并与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确保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人将支持可靠护理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独立运作。
三、本人保证不违反可靠护理规范运作程序,不损害可
靠护理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侵犯可靠护理享有的由
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
五、本人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可靠护理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六、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着公允、透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 | 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
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可靠护理及其下属
企业、可靠护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向可靠护理借款,由可靠护理提
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方式侵占可靠护理
的资金,亦不控制或占用可靠护理的资产。
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金利伟、鲍佳关于不占用公司资
金的承诺函
一、本人保证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可
靠护理及下属企业资金的情形。
二、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不会通过
向可靠护理及下属企业借款,由可靠护理及下属企业提
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方式侵占可靠护理
及下属企业的资金,亦不控制或占用可靠护理及下属企
业的资产。
本人在本声明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金利伟、鲍佳关于公司劳务派遣相关事项的
承诺
如果公司及子公司因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受到所在地有关
主管部门处罚,或因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利益导致公司及
其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将全额承担公司及其
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利伟,实际控制人鲍佳承
诺如下:
一、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
欺诈发行的情形,不存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
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
行注册,或者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
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已经发行并上市的,本
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
股份购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金利伟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金利伟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相关承诺
若因发行人整体变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过程中,本人
履行纳税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导致被主管税
务机关追缴相关个人所得税及费用的,其将自愿全额承
担上述应当补缴的税款及费用。如因上述未履行纳税缴
纳义务等行为被追缴相关税款或受到相关处罚的,本人
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并保证不影响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稳
定性;且如因上述未履行纳税缴纳义务等行为导致发行
人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追缴相关税款或受到相关
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向发行人予以补偿。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关于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的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章程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本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被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不违规向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提供担
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本公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 | 司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规范运作。 | | |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关于严格遵守公司结算相关制度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公司法》、公
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再发生使用个人银行账户
用于公司结算业务的行为。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根据2021年2月5日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出
具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直接股东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穿
透至上市公司、自然人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给予禁止持股的主
体本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经办人员,北京市君合律
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经办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其负责人、经办注册会计师,坤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注册评估师,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通
过其他方式给予前述主体本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形。
3、除上述情形外,亦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或类似权益
向其他方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
4、在本承诺出具后至本公司股票上市持续期间,本公
司仍将继续遵守前述第1-3项的承诺,不会作出任何与
此相违的行为。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如下:
1、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认定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
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
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3、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
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
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
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
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 | | | 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
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4、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
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5、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
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
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
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根据
上述承诺初步测算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
诺。 | | | | | | 金利
伟、鲍
佳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金利伟、鲍佳就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
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认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
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
可的其它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
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认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
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
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
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
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 杭州可
靠护理
用品股 | 其他承诺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 | 2021年06
月17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