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明阳智能(601615):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对韩国明阳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MYSEKoreaCo.,Ltd.(以下简称“韩国明阳”)与韩国公司UNISONCo.,Ltd.(以下简称“UNISON”)和POSCOE&CCo.,Ltd.就韩国Gochang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签署了《三方协议》。韩国明阳作为总包方UNISON的分包商,近日签署了《分包协议》,约定由韩国明阳承担本次项目风机机组、中央监控系统供货、机组组装技术指导、现场设备调试等核心工作。 公司就上述《分包协议》为韩国明阳提供《母公司担保函》,即公司为韩国明阳在《分包协议》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覆盖范围包含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和现场调试等的履约责任,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87,372,560,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42,573.00万元。 保证期限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并应在以下日期中的较早者发生时终止并解除:(1)2032年8月18日;(2)《分包合同》终止;(3)分包商在《分包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均已履行完毕。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对明阳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明阳新能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明阳新能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中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1)为韩国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0万元。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韩国明阳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人民币6,427.00万元;(2)为明阳新能源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明阳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人民币37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韩国明阳的基本情况
(一)对韩国明阳的担保协议 公司就韩国明阳与韩国公司UNISON签订的《分包协议》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覆盖范围包含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和现场调试等的履约责任,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87,372,560,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42,573.00万元。 保证期限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并应在以下日期中的较早者发生时终止并解除:(1)2032年8月18日;(2)《分包合同》终止;(3)分包商在《分包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均已履行完毕。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对明阳新能源的担保协议 公司就明阳新能源向招行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与债权人招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中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韩国明阳的项目推进需求和明阳新能源的日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 韩国明阳和明阳新能源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韩国明阳和明阳新能源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韩国明阳和明阳新能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405,896.25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且不包括尚未触发担保责任的履约担保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42%;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8,142.8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1%。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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