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华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四次修订稿)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44:14 中财网

原标题:华懋科技: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华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四次修订稿)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之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四次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年 11月 7日出具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评估”或“评估机构”)作为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机构会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审计机构”)对问询函所列要求评估师核查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4、关于标的资产历史沿革..............................................3问题6、关于标的公司估值.................................................12问题7、关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52问题8、关于标的公司市场法评估...........................................98问题 4、关于标的资产历史沿革
根据重组报告书:(1)2019年海能达设立全资子公司富创优越,2020年 3月海能达以 1,000万元价格将富创优越 100%股权转让给洇锐科技,2020年 12月海能达以 17,000万元的价格将其 EMS业务中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通信的业务资产出售给富创优越;(2)富创壹号、贰号系富创优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富创叁号主要出资人为公司员工,富创肆号为激励马来富创核心员工而设立的股权激励平台,富创壹号、贰号、叁号历史上存在非员工外部投资人;(3)富创优越 2021年 4月投后估值为 1.91亿元,2021年 5月投后估值为 3.70亿元、3.85亿元,2021年 9月投后估值为 5.20亿元;(4)2024年 9月,4个财务投资人以 6.3元至 8.05元的单价将富创优越出资额转让给姚培欣,同时期姚培欣、施文远以 12.47元单价向华懋东阳转让出资额 1,904.13万元,对应富创优越整体估值 9.50亿元;(5)报告期内富创优越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金额为 424.97万元、691.81万元和 141.26万元;(6)2025年 4月,富创优越第十一次股权转让整体估值为 8.50亿元,本次交易对应富创优越 100%股权价格为 26亿元。

请公司披露:(1)海能达EMS业务中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通信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出售给富创优越的背景和原因,相关业务和资产的定价以及其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准确性;出售业务与海能达目前EMS业务的关系,出售前后相关业务的经营业绩情况;(2)姚培欣设立洇锐科技收购富创优越进而收购海能达相关业务的背景和具体过程、资金来源,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2020年3月洇锐科技收购富创优越的考虑及定价依据;(3)姚培欣简历及工作经历,在富创优越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姚培欣与海能达海能达子公司及其员工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姚培欣持有洇锐科技及富创优越股权及其上层权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4)富创壹号、贰号、叁号、肆号成立的具体背景和过程,是否存在未实缴出资;富创优越员工纳入合伙人范围的标准,相关员工出资的资金来源,历史上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5)非富创优越员工入股的背景、原因、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及依据,相关外部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任职经历,入股时间、价格依据和资金来源,退出后资金去向,与标的公司关联方、员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或资金往来,历史上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6)标的公司股份支付涉及人员及其在标的公司任职情况、各期股份支付金额、确认依据、相关会计处理及准确性;(7)结合相关交易背景、富创优越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富创优越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存在同时期转让价格相差较大、估值波动等情况的原因,相关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对(7)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相关交易背景、富创优越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富创优越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存在同时期转让价格
相差较大、估值波动等情况的原因,相关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富创优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变动时间受让方/增资方转让方转让/增资额 (万元)增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
12020年 3月洇锐科技深海通信500.001000万元受让深海通信 500 万元出资(实缴 5万元)协商定价
22020年 3月洇锐科技/500.001元/注册资本后续按 2.37元/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32020年 4月钟亮洇锐科技2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2020年 12月已将出资 份额转让给姚培欣、富创壹号、富创贰号
  李贤晓    
    100.00名义价格 1元 
42020年 4月洇锐科技/2,800.001元/注册资本后续按 2.37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实缴出资
  钟亮/800.001元/注册资本2020年 12月已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姚培欣、富创 壹号、富创贰号
  李贤晓/400.001元/注册资本 
52020年 12月施文远洇锐科技1,0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后续按 3.00元/注册资 本实缴出资
  富创壹号    
    5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后续按 2.85元/注册资 本实缴出资
  姚培欣钟亮6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后续按 2.50元/注册资 本实缴出资
  富创贰号    
    4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后续按 2.85元/注册资 本实缴出资
序号变动时间受让方/增资方转让方转让/增资额 (万元)增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
  富创壹号李贤晓500.00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后续按 2.85元/注册资 本实缴出资
62021年 1月罗昱轩/155.003.52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72021年 4月富创叁号/445.003.40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82021年 5月无锡鸿泰/1,307.005.36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92021年 8月海南玖睿/280.005.36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102021年 9月曾华/67.005.37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112021年 10月蓝栋/290.006.90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122021年 12月华山星链/72.506.90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132024年 4月富创肆号富创壹号6.08名义价格 1元拟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富创肆号按名义价格 受让股权,后续参考前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 按 3.66元/注册资本向富创优越实缴出资
142024年 9月姚培欣富创叁号27.246.43元/注册资本富创叁号外部投资人退出、协商定价
15年 月 2024 9姚培欣罗昱轩155.006.30元/注册资本外部投资人退出、协商定价
   蓝栋290.006.90元/注册资本 
   华山星链72.508.06元/注册资本 
   海南玖睿280.006.30元/注册资本 
162024年 10月华懋东阳姚培欣904.1312.47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施文远1,000.00  
172025年 1月华懋东阳无锡鸿泰545.3511.16元/注册资本协商定价
    761.65  
序号变动时间受让方/增资方转让方转让/增资额 (万元)增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
182025年 1月姚培欣富创叁号61.5411.16元/注册资本参考无锡鸿泰转让价格定价,实现富创叁号中 的外部投资人顾靖峰退出,参考无锡鸿泰退出 价格定价
192025年 4月姚培欣富创叁号61.5411.16元/注册资本参考无锡鸿泰转让价格定价,实现富创壹号、 富创叁号中的外部投资人周松退出,参考无锡 鸿泰退出价格定价。
   富创壹号70.1811.16元/注册资本 
富创优越历史沿革过程中的增资及股权转让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 3月至 2020年 12月,姚培欣设立洇锐科技收购富创优越股权后,与相关业务及资产的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共同搭建及调整持股架构,至 2020年 12月,确定由姚培欣、洇锐科技、外部投资人施文远及持股平台富创壹号、富创贰号直接持股的股权结构,根据收购相关资产及业务的资金需求,依据入股时间及在富创优越未来发展中的作用协商确定各方实缴出资的价格。前期股权调整阶段,各方均未实缴出资,后续各方实缴出资的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注册金额(万元)出资价格 (元/注册资本)按出资价格计算的 拟出资总额 (万元)
1洇锐科技2,000.002.374,740.25
2施文远1,000.003.003,000.00
3富创壹号1,000.002.852,850.00
4姚培欣600.002.501,500.00
5富创贰号400.002.851,140.00
合计5,000.00 13,230.25 
第二阶段:2021年 1月-2021年 12月,为筹集马来富创建设及富创优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富创优越陆续引入罗昱轩、无锡鸿泰、海南玖睿、蓝栋、华山星链等外部投资人、以及新加入的核心管理人才曾华、股权激励平台富创叁号入股,其中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系由富创优越、原股东及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且后一轮投资人增资价格均高于前一轮;曾华入股价格系参考其前一轮外部投资人增资价格确定;富创叁号系富创优越事业合伙人持股平台,为达到激励效果,入股价格为 3.40元/注册资本,略低于前一轮外部投资人罗昱轩的入股价格(3.52元/注册资本)。

第三阶段:2024年 4月至 2024年 9月,因富创优越的 IPO计划未及预期,姚培欣与外部投资人协商,由姚培欣回购外部投资人持有的股权,外部投资人相应的获利退出,退出价格系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2024年 4月富创肆号受让股权系对马来富创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价格(3.66元/注册资本)系参考富创叁号入股价格(3.40元/注册资本)确定。

第四阶段:2024年 10月至今,上市公司陆续收购了姚培欣、施文远、无锡鸿泰所持有的富创优越部分股权,价格系上市公司与转让方协商确定。2025年 4月富创壹号、富创叁号中的外部投资人周松拟退出,由富创壹号、富创叁号将周松间接持有的富创优越股权转让给姚培欣,转让价格与无锡鸿泰转让富创优越股权的价格相同,富创壹号、富创叁号收到姚培欣支付的股权受让价款后,定向分配给周松,实现周松退出富创壹号、富创叁号。

2024年 9月姚培欣回购外部投资人股权的价格低于 2024年 10月姚培欣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的价格,主要系姚培欣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需承担相应的业绩承诺。

鉴于罗昱轩、蓝栋等富创优越的部分股东基于过往协议、自身资金安排、一二级资本市场环境及对富创优越业务的判断,向姚培欣提出退出/回购的请求,2024年9月,姚培欣按6.30元-8.06元/注册资本回购了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富创优越股份,对应富创优越的整体估值为4.80-6.14亿之间。姚培欣回购上述股东所持股权的回购价格存在差异,主要系各股东入股时间、入股价格及入股时所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等存在差异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入股时间入股价格对应投 后估值姚培欣回购 价格对应转让估 值回购价格确定依据
罗昱 轩2021年1 月3.52元/注 册资本1.82亿 元6.30元/注 册资本4.80亿元系海南玖睿的出资人之 一,参考海南玖睿的回购 价格确定
海南 玖睿2021年5 月5.36元/注 册资本3.85亿 元6.30元/注 册资本4.80亿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 条款,回购价格为投资成 本加上按年利率6%计算的 利息
蓝栋2021年9 月6.90元/注 册资本5.20亿 元6.90元/注 册资本5.26亿元蓝栋系姚培欣好友,双方 协商确定
华山 星链2021 年 11月6.90元/注 册资本5.25亿 元8.06元/注 册资本6.14亿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 条款,回购价格为投资成 本加上按年利率6%计算的 利息
2024年 9月股权转让的转让方罗昱轩、蓝栋、华山星链、海南玖睿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股权转让行为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定价系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受让方已全额支付对价,不存在争议;各转让方也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富创优越股权的情形。

综上,富创优越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股权变动定价基础为各方商业谈判的成果,同一时期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系转让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所致,具备合理性。相关交易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评估师获取了富创优越全部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了解富创优越历史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富创优越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核查相关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核查结论
富创优越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股权变动定价基础为各方商业谈判的成果,同一时期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系转让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所致,具备合理性。相关交易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富创优越历史沿革过程中历次股权变动定价基础为各方商业谈判的成果,同一时期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系转让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所致,具备合理性。相关交易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问题 6、关于标的公司估值
根据重组报告书:(1)2024年 9月-10月,华懋东阳收购姚培欣、施文远持有的标的公司 11.87%、13.13%股权,交易对价合计 23,750.00万元,对应标的公司估值约 9.5亿元;2025年 1月,华懋东阳收购无锡鸿泰持有标的公司 17.16%股权,交易对价 14,586.10万元,对应标的公司估值约 8.5亿元;本次交易对应标的公司估值约 26亿元,与前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短且差异较大;(2)本次交易市净率5.74,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3)本次评估以 2025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收益法评估值为261,318.29万元,市场法评估值为 365,665.95万元,两种评估方法估值差异较大;(4)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假设富创优越募投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满足募投项目建设;(5)2024年 12月 31日标的公司预计负债 99.14万元。

请公司披露:(1)2024年 9月以来,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经营业绩、客户拓展等方面的变化,分析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况下,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2
性;()本次交易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的原因,并结合与前两次交易估值差异情况,分析本次估值公允性;(3)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的合理性,未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考虑及合理性;(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纳入收益法评估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交易惯例,相关项目对应预测自由现金流量、对收益法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金额,收益法评估增值是否主要系募集配套资金对应项目新增收益所致,相关评估结论是否恰当;(5)标的公司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计提依据及其充分性,披露评估对标的公司负债的识别是否完整。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24年9月以来,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经营业绩、客户拓展等方面的变化,分析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况下,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024
(一)富创优越 年两次股权交易具体谈判时间及定价基础
上市公司前次收购标的公司交易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转让方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对应股权转股价款 (万元)整体估值 (亿元)
2024年 9月姚培欣、施文远1,600.0021.01%19,957.009.50
 其中:姚培欣600.007.88%7,484.00 
 施文远1,000.0013.13%12,473.00 
年 月 2024 10姚培欣304.133.99%3,793.009.50
年 月 2025 1无锡鸿泰投资有 限公司545.357.16%6,086.108.50
2025年 1月无锡鸿泰投资有 限公司761.6510.00%8,500.008.50
合计3,211.1342.16%38,336.10- 
注:根据上市公司子公司华懋东阳与姚培欣签署的《股东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如富创优越 2024年度完成的净利润超过目标净利润的 130%,即 2024年度净利润超过 12,350万元,华懋东阳将向姚培欣、洇锐科技支付补充股权转让价款 1,200万元。因富创优越 2024年度完成的净利润超过目标净利润的 130%,2025年 4月 29日,华懋东阳已按照约定支付补充对价 1,200万元。

针对标的资产的前次交易主要分为两次,第一次为华懋东阳分两次受让姚培欣及施文远共计 25%富创优越股权;第二次为华懋东阳分两次受让无锡鸿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17.16%股权。上述两次交易的具体进程如下:

时间事项
2023年 12月2023年 12月初,富创优越部分股东基于过往协议、自身资金安排、一二 级资本市场环境及对富创优越业务的判断,向姚培欣提出退出/回购的请 求,姚培欣在知悉后开始寻找潜在投资人;2023年 12月 14日/21日,公 司时任董事吴黎明(现任董事长)分两次拜访姚培欣,就富创优越的相 关投资事宜进行了交流,初步就富创优越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股权 转让等进行了沟通。
2024年 2月-2024 年 4月在初步了解富创优越情况后,公司董事长吴黎明进一步根据自身的行业 经验及研判对富创优越的基本情况和投资价值进行了判断,同时与姚培 欣就富创优越的估值情况、交易方案、业绩承诺等具体事宜进行了谈判, 并初步达成一致。
2024年 5月公司董事长吴黎明再次拜访姚培欣就投资事宜进行磋商,并于 5月 30日 前往富创优越马来西亚槟城生产基地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与姚培欣 就9.5亿元估值、业绩承诺及超额业绩奖励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确认以2024 年 5月 31日为交易和尽调的基准日。考察结束后,公司开始正式推进对 富创优越的尽调及投资工作。
2024年 6月-7月法律尽调机构及财务尽调机构于 6月正式进场展开尽调工作,并于 7月 1 日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初稿,7月 29日出具正式版法律尽调报告;于 7月 9 日出具财务尽调报告初稿,9月 2日出具正式版财务尽调报告。同时,公 司与富创优越、姚培欣及其他交易方就交易协议进行磋商。
2024年 9月-10 月2024年 9月 10日,华懋东阳与姚培欣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懋 东阳合计受让富创优越 21.01%股权;2024年 10月 14日,华懋东阳与姚 培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姚培欣持有的富创优越 3.99%股权。
2024年 11月华懋科技在完成上述共计 25%股权收购后,有意向进一步收购富创优越 的股权,此时根据富创优越最新的股权结构,主要外部股东仅剩无锡鸿
 泰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姚培欣于 2024年 11月 8日前往无锡鸿泰,询问 其出售意向,在得知其有出售意向后将无锡鸿泰对接给华懋科技。2024 年 11月 16日,华懋科技战略投资部负责人陈文婷与无锡鸿泰相关人员进 行正式沟通,确认了出售意向,并随后就交易细节进行磋商。
2024年 12月2024年 12月 19日,双方再次见面,正式确定华懋东阳受让无锡鸿泰持 有的全部富创优越股权,并且估值为 8.5亿元。
2025年 1月2025年 1月 9日,华懋东阳与无锡鸿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懋东 阳受让富创优越 7.16%股权;2025年 1月 25日,华懋科技召开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并于当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懋东阳受让富创优越 10%股权。
上市公司与姚培欣、施文远的股权转让的定价主要系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相关谈判依据及背景如下:
1、2023年底,富创优越的部分股东基于过往协议、自身资金安排、一二级资本市场环境及对富创优越业务的判断,向姚培欣提出退出/回购的请求,根据姚培欣与相关股东签署的协议,回购价格为 6.30元-8.06元/注册资本,对应富创优越的整体估值为 4.80-6.14亿之间。因此,上述股东退出虽然主要系其自身实际情况所做的决策,但是其将股份出售给姚培欣的定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此时股东对富创优越价值的判断。鉴于姚培欣系富创优越董事长,相较外部股东更了解富创优越的实际情况,因此其在上述估值的基础之上形成一定溢价,并就股权转让事宜与上市公司进行磋商。

2、富创优越及姚培欣在谈判期间(2024年 1-5月)、尽调基准日 2024年 5月 31日及至 2024年 9月、10月交割期间,富创的客户订单指引缓慢爬坡,以主要客户客户一给出的 400G及 800G产品 52周滚动 forecast为例,特别是在 2024年 1-5月,其 52周滚动 forecast由 2023年底的 330.35万只变为 2025年 5月底的392.34万只,增幅为 18.76%,并未出现大幅增长;同时富创优越的产线在 2023年年底为 7条,2024年 5月增加 2条至 9条,也是配合客户订单的正常增长。

姚培欣等公司管理层,虽然具备多年的光模块行业从业经验,但具体到未来1-2年的业务发展上,除自身的经验判断外,主要依据重点客户给出的订单 forecast作为核心判断依据。在交易谈判期间,客户并未显示出大规模的订单快速增长预期,因此管理层无法作出未来经营业绩将大幅增长的前瞻性研判,在交易磋商的时点并不能预料到 2024年底后光模块的市场需求随着 AI算力中心的快速建设迎来爆发式增长,进而选择相对保守的估值和业绩承诺水平。

3、姚培欣除了承担业绩承诺外,根据上市公司子公司华懋东阳与其签署的 《股东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如富创优越 2024年度完成的净利润 超过目标净利润的 130%,即 2024年度净利润超过 12,350万元,华懋东阳将向姚 培欣、洇锐科技支付补充股权转让价款 1,200万元。完成补充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后,针对姚培欣出售的部分股权,其对应的标的公司估值由 9.5亿元变为 10.5亿 元。上述条款的设置,一方面系上市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进行的梯度化业绩补偿 安排,另一方面也是姚培欣针对可能出现的超额业绩增长的估值保障措施,涵盖 了其对未来业绩超过业绩承诺的预期。 (二)2024年 9月以来,富创优越在生产经营、经营业绩、客户拓展等方 面的变化 2024年富创优越的两次股权交易虽分别于当年 9月和 10月完成工商变更, 但交易各方在 2024年上半年就相关交易基本达成谈判,当时交易价格的主要谈 判依据是 2023年度及 2024年初富创优越的财务及业务情况。在 2023年度至本次 评估基准日(2025年 4月 30日)之间,富创优越在生产经营、经营业绩、客户 拓展等方面均出现较大程度的变化,具体如下: 1、富创优越生产经营、经营业绩的变化 (1)产能翻倍、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2024年以来,富创优越紧抓市场机遇,不断致力于产能瓶颈突破及工艺改进。

一方面,2024年 1月至 2025年 4月,富创优越根据市场需求增加了 7条生产线,产能较 2023年末实现翻倍;另一方面,2023年度富创优越产能利用率 80.78%,2025年 1-4月产能利用率提升至 92.96%,在产线翻倍的基础上又实现了产能利用的大幅提升。

(2)高速率产品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富创优越主要产品月均销量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

产品2023年度2024年 1-5月 2024年度 2025年 1-4月 
 月均销量月均销量较 2023年 度变化率月均销量较 2023年 度变化率月均销量较 2023年 度变化率
100G12.9112.28-4.8419.2549.0521.1763.92
200G16.1317.619.1918.4214.1922.0936.95
400G5.5515.53179.8724.19335.6359.90978.58
800G4.0923.89484.0630.44643.9037.27810.95
2024年以来,富创优越主要产品型号的各期月均销量较 2023年度均有提升,且该提升幅度均呈扩大趋势。至 2025年 1-4月,400G、800G中高速率光模块 PCBA产品月均销量较 2023年度分别提升 978.58%和 810.95%,富创优越利用自身研发优势紧跟市场产品迭代步伐,400G及以上产品占全部产品比重显著提升,从 2023年的 24.93%提升到 2025年 4月的 69.20%。

(3)主要财务指标均优于 2023年同期
报告期内,富创优越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4月
资产总计93,943.79124,203.85178,237.88
净资产30,330.4545,285.6952,978.34
营业收入57,026.16123,060.4864,252.10
净利润2,416.9812,897.747,492.73
月均收入4,752.1810,255.0416,063.03
月均收入较 2023年增长率 115.80238.01
月均净利润201.421,074.811,873.18
月均净利润较 2023年增长率 433.63830.01
净资产收益率8.4334.1145.75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4月
净利润率4.2410.4811.66
自 2024年 9月以来,富创优越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2025年 4月总资产较 2023年 12月增加 84,294.09万元,增加比例 89.73%,2025年 4月净资产较 2023年 12月增加 22,647.89万元,增加比例74.67%。从利润表月均收入和月均净利润来看,2025年 1-4月较 2023年月均增长238.01%和 830.01%。净资产收益率从 2023年 12月的 8.43%增长到 2025年 1-4月的45.75% 2023 12 4.24% 2025 4 11.66%
。净利润率也从 年 月的 增长到 年 月的 。

综上,从产能、产量及财务回报方面看,2024年至 2025年 4月富创优越的相关财务指标均有大幅提升。

2、客户拓展方面的变化
(1)原有主要客户销量大幅增长
从销售收入情况来看,原有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均呈大幅增长趋势,且从产品结构来看,富创优越对该等客户的高速率产品销售额亦逐步提升,存量客户的业务向高速率产品迅速拓展。

报告期各期,富创优越主要客户对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 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重
2025年 1-4月1客户一光通信产品35,921.1355.91
 2客户二铜缆连接器等产品12,473.8019.41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通信产品2,221.323.46
 4客户三其他产品2,205.243.43
 5江西迅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光通信产品2,050.833.19
 合计  54,872.3285.40
2024 年 度1客户一光通信产品96,438.5078.37
 2客户二铜缆连接器等产品5,873.534.77
 3Navico,INC.海事通信产品2,552.352.07
 4Garmin Corporation海事通信产品2,485.422.02
 5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通信产品2,151.361.75
 合计  109,501.1788.98
2023 年 度1客户一光通信产品41,656.1373.05
 2Garmin Corporation海事通信产品2,898.815.08
 3Navico,INC.海事通信产品2,371.554.16
 4Raymarine UK Limited海事通信产品1,641.702.88
 5Ortel LLC其他产品1,317.572.31
 合计49,885.7687.48  
注:上述客户以合并口径列示,均包含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
富创优越通过持续的技术攻坚与前瞻性的产能布局,主动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稳固并提升了在客户供应链中的地位。以主要客户客户一为例,合作初期,富创优越向客户一销售的产品以 100G及以下型号为主;报告期内,富创优越向客户一销售的产品逐步扩展至 200G、400G及 800G等更高速率系列,20251-4 400G 80%
年 月向客户一销售 及以上中高速率光通信产品占比已超过 ,该等产品均系富创优越独立开发并通过客户一验证。

在与客户一合作过程中,富创优越紧密跟随客户的产品技术进化路线,持续进行工艺技术创新和制造难点的攻克。在 100G/200G产品中,通过优化钢网开口、采用Solder Mark进行贴装对位等手段成功解决0201&01005微小尺寸器件立碑问题;在 400G产品中,引入氮气保护回流焊、Offset Mask攻克密节距 BGA类器件焊点空洞和桥接问题;在 800G/1.6T产品中,通过自研的工艺技术在业界率先实现倒装芯片(Flip Chip)批量化生产,该项技术将PCBA的加工精度由±25um推进到±10um以内。上述各种工艺技术创新已经构成富创优越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并持续使用在客户一全系列产品上,正是凭借对客户产品的深刻理解及技术迭代带来的质量可靠和成本降低,富创优越不断增强客户服务水平和忠诚度,成为客户一在全球范围内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在与海事通信客户的合作中,富创优越同样展现了卓越的研发与拓展能力。

在原有 VHF海事对讲机 ODM业务基础上,富创优越积极进行技术预研与产品创新,成功开发出新一代兼容 CSTDMA和 SOTDMA的 AIS黑盒子及一体机,并将分频器集成其中,为客户显著节省了天线安装空间与成本。同时,富创优越还预研了涵盖 4寸至 12寸的多规格船用显示屏,并推出了国内首款真正的 360度环视船用辅助泊船系统,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新项目订单。这些努力使得富创优越从单一通信产品供应商,逐步发展成为客户在船舶电子领域多元化的技术合作伙伴,从而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富创优越在获得初始客户资源后,通过持续的技术投入、工艺革新和产品拓展,不断巩固和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从“进入供应链”到“成为核心供应商”的跨越,这构成了其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的坚实基础。

(2)增量客户向不同应用领域拓展
报告期内,富创优越凭借其在技术、制造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优势,成功导入了包括客户二、光迅科技、客户四在内的多家行业领先客户。其中,客户二和光迅科技已进入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富创优越保持稳定合作;客户四为全球光通信和激光技术领域的核心供应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AI/ML)、电信、消费电子和工业终端市场,拥有全球化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网络,服务于包括谷歌在内的多家国际科技巨头,2023年收购云晖科技后,开始进入光模块制造领域。

除上述已开拓客户外,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富创优越正在开发验证过程中的客户情况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客户产品及 应用领域目前开拓进展预计何时 起量预计销售产品 种类合作模式
英纳法智联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汽车电子已定点第一个软件开 发项目2027年 Q1座椅 &天窗智 能控制单元ODM代工 代料
深圳市卓见智能制造 有限公司汽车电子已完成多款样机打样视产能待 定智能驾驶域控 制板OEM 纯代工
宁波环球广电科技有 限公司通信已完成 800G/1.6T打 样2026年 Q4800G/1.6TPCBA代工代料
珠海市光联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通信已完成导入 2026年 Q2打样中,Q3客户 现场审核2026年 Q4电信系统通信 控制板代工代料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已完成报价与审核视产能待 定医疗设备 控制板纯代工
Marvell SemiconductorInc半导体芯片已完成导入并成功第 一次打样2028年光引擎代工代料
      
      
富创优越已利用自身优势将业务拓展至市场潜力巨大的汽车电子领域,与多垂直领域优质客户的前置验证过程已有实质性进展,该等客户预计将为富创优越带来较为可观的收入增长。

综上所述,2024年 9月以来,在光通信和铜缆连接器方面,主要客户需求预计亦将保持增长趋势,富创优越在客户同类产品供应商体系内排名前列且占比较高;富创优越报告期内已成功开拓多家大型主要客户,与多家汽车电子、医疗设备等垂直领域新客户的验证程序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为富创优越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分析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况下,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4年交易估值及本次评估估值情况
富创优越当前注册资本为 7,616.50万元,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的情况,2024年下半年至本次交易前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 号协议签 署时间受让 方转让方转让出 资额(万 元)转让股 比转让价 格(元/ 注册资 本)交易金 额(万 元)富创优越 整体估值 (亿元)背景原因
12024年 9月姚培 欣富创叁 号27.240.36%6.431754.90IPO无望,姚 培欣与外部 投资人协商 后回购
22024年 9月姚培 欣罗昱轩155.002.04%6.309774.80 
   蓝栋290.003.81%6.902,0005.26 
   华山星 链72.500.95%8.065846.14 
   海南玖 睿280.003.68%6.301,7644.80 
3年 2024 9-10月华懋 东阳姚培欣904.1311.87%12.4711,2779.50姚培欣为回 购外部投资 人股权筹资, 上市公司进 行产业投资 而收购老股
   施文远1,000.0013.13%    
       12,473  
42025年 1月华懋 东阳无锡鸿 泰545.357.16%11.166,0868.50IPO无望,财 务投资人希 望退出,上市 公司进行产 业投资继续 增持老股
    761.6510.00%    
       8,500  
52025年 1月姚培 欣富创叁 号61.540.81%11.16687  
         IPO无望,姚 培欣与外部 投资人协商 后回购
62025年 4月姚培 欣富创壹 号70.180.92%11.16783  
   富创叁 号30.770.40%    
       343  
姚培欣前次与华懋科技交易作价为可回购老股、回购资金存在压力情况下,与华懋科技协商确定价格,9.5亿元转让总估值高于其同期回购老股价格。2023年底到 2024年,IPO市场节奏放缓,富创优越 IPO无望,在此情况下,部分外部投资人 2024年上半年开始要求姚培欣回购股权,姚培欣为筹集回购资金,需出售部分老股;上市公司华懋科技向新质生产力转型进行产业投资,在机会合适情况下从姚培欣收购老股。上述股权转让,姚培欣回购老股股比合计 12.96%,交易总金额 7,313万元;与此同时,姚培欣以承担业绩承诺为条件,向华懋科技转让老股股比 11.87%,交易总金额 11,277万元;整体交易下来,姚培欣持股并未减少,前后收益为 1.09%富创优越股份+3,964万元现金,作为条件,姚培欣承诺富创优越 2024年、2025年、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85亿元,平均每年不低于 9,500万元。

2024年 9月姚培欣受让富创叁号、罗昱轩、海南玖睿持股对应富创优越整体估值 4.80/4.90亿元,均高于退出股东初始入股估值;蓝栋为双方协商后平价退出;姚培欣受让华山星链持股对应富创优越整体估值 6.14亿元略高,主要系 2021年11月华山星链投资富创优越500万元对应的富创优越整体投后估值5.25亿元并签署了带回购条款的补充协议,本次回购价格参考华山星链入股时签署的补充协议6% 2024 9
中回购款按投资款加上年化单利 后协商确定。 年 月施文远向华懋科技转让价格与姚培欣相同均为富创优越整体估值 9.5亿元,系姚培欣、施文远共同与华懋科技签署协议,施文远、姚培欣转让股权合计金额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均由作为富创优越实际控制人的姚培欣自愿承担,主要原因系:一是姚培欣对完成承诺业绩有充分信心;二是施文远系姚培欣同乡好友,在2020年12月富创优越急需资金向海能达支付首期对价的关键时刻,向富创优越增资3,000万元,对富创优越成功收购海能达资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施文远系外部小股东,不参与富创优越公司经营;因此,姚培欣自愿承担了其本人及施文远股权转让在内的全部的业绩承诺义务。

2023年,富创优越净利润 2,416.98万元,2024年中期,虽受人工智能、算力等下游拉动业绩开始上升,但总体处于早期,后续营收主力 800G光模块当时市场规模、公司营收还比较小,在此情况下,考虑富创优越 IPO无望,退出股东在与姚培欣协商确定价格后退出。后续行业及下游需求爆发,远超出当时各方预期。

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于 2024年 9-10月、2025年 1月收购富创优越股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对比如下:

项目前次交易本次交易 
富创优越整体估值9.5亿元、8.5亿元26亿元 
转让背景1、富创优越 IPO无望,外部 投资人希望收益退出; 2、姚培欣转让老股同时,以 更低价格回购其他股东老股; 3、AI、算力尚在爆发早期1、已参股情况下,进一步收购控股 权; 2、行业在 2024年基础上,加速爆发, 未来预期不断上升 
定价基准日2024年 5月 31日2025年 4月 30日2025年 9月 30日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益法估值结果 
是否经第三方机构 评估 
是否取得控制权 
业绩承诺情况2024年度、2025年度、2026 年度平均净利润不低于 9,500 万元2025-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0 万元、25,000万元、33,000万元,累计 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78,000万元 
业绩承诺对应 PE10.0010.00 
2024年 5月,上市公司与姚培欣达成收购老股意向,确定以 2024年 5月 31日为交易基准日,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尽调。2024年 9月,立信会计师完成尽调,上市公司于 2024年 9月至 10月合计完成对富创优越 25%股权的收购,对应整体估值 9.5亿元,施文远、姚培欣转让股权合计金额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均由作为富创优越实际控制人的姚培欣自愿承担。2025年 1月,财务投资人无锡鸿泰拟退出,基于 9.5亿元估值并考虑其不承担业绩承诺,双方同意在9.5亿元基础上折价以 8.5亿元估值收购其持有的 17.16%股权。因此,此处以 9.5亿元为基础分析前后估值差异合理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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