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三木(000632):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37:35 中财网
原标题:ST三木: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10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以及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不超过24,0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近日,公司及三木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收到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发来的《提前收贷通知书》,根据三木建发与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于2026年3月20日分别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务人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合计借款人民币5,830.04万元。截至2026年8月7日,三木建发尚欠贷款本金5,830.04万元,利息68.98万元未归还。由于三木建发未按期足额支付承兑汇票的垫款,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同时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视为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请三木建发立即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督促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二)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债务逾期情况
1、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1)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5,5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提供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及武夷山三木实业、长沙三兆收到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发来的《提前收贷通知书》,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于2024年6月17日、19日、20日分别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5年6月20日、9月19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以及于2026年3月2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合计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截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尚欠贷款本金5,470万元,利息108.22万元未归还。由于债务人信用状况下降,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同时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视为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请公司立即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督促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不超过93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93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及福州常兴茂、武夷山三木实业收到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发来的《提前收贷通知书》,根据福州常兴茂与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于2026年3月20日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福州常兴茂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借款人民币930万元。截至2026务人信用状况下降,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同时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视为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请福州常兴茂立即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督促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3、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鑫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不超过28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28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及福州达鑫隆、武夷山三木实业收到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发来的《提前收贷通知书》,根据福州达鑫隆与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于2026年3月24日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福州达鑫隆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借款人民币280万元。截至2026年8月18日,福州达鑫隆尚欠贷款本金280万元,利息4.32万元未归还。由于债务人信用状况下降,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同时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视为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请福州达鑫隆立即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督促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4、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不超过98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98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及福州锦森、武夷山三木实业收到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发来的《提前收贷通知书》,根据福州锦森与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于2026年3月20日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福州锦森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借款人民币980万元。截至2026年8月18日,福州锦森尚欠贷款本金980万元,利息15.21万元未归还。由于债务人信用状况下降,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停止发放本合到期。请福州锦森立即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督促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5、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9),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4,98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及福州轻工、武夷山三木实业收到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发来的《提前补足保证金通知书》,根据福州轻工与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于2025年9月11日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以及于2026年3月18日、3月27日、4月9日、4月10日、5月16日签订的五份《银行承兑协议》,福州轻工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9,958万元(其中:敞口金额4,979万元,保证金4,979万元),截至2026年8月25日,债务人福州轻工在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余额为4,979万元。由于债务人信用状况下降,可能导致无法垫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款,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将终止对于未使用的银行承兑业务额度,同时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要求债务人立即按照汇票金额全额补足保证金(敞口金额),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截至目前,公司及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和福州轻工均尚未偿还上述相关借款、利息,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自2026年8月18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和福州轻工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可能导致代为清偿相关债务。上述逾期担保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合计18,68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8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福州达鑫隆、福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和福州轻工上述借款支付事宜及时跟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35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8,234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728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32,3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3.19%。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53,13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0.39%,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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