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道(30113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ST元道 公告编号:2026-085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86号”文《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69,18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4,001,383.8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82,616.1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XYZH/2022BJAA21023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1,509,735.56元(含超募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045,225.69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3月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对应账户理财所产生的利息余额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销账户详情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150.97万元(含超募资金),其中:1)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为58,350.97万元;2)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6,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20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9,904.5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1,834.29万元及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金额),其中:1)904.5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2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步调整其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向深圳元道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2)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3)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湖北、云南、广东、河南、浙江为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使用不超过7,2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购房款和装修款),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的房产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558.21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延长6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延长6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29,000万元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76.61万元(结息后实际转出金额为276.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上述经审议的6,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6,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6,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现金流紧张等综合因素,终止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冻结决定书》(〔2026〕11号),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9,042,908.12元。该冻结事项与公司此前披露的立案调查相关。 2026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冻结决定书》(〔2026〕70号),鉴于该案据以实施冻结措施的情形尚未消除,公司2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被继续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冻结尚未解除。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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