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0021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24:56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南网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委员充分讨论及分析,就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实施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2、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8月 28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签名:
钟瑞庆
郭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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