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项目进度或投资成本偏离预期,投资协议中涉及的优惠政策存在调整的风险;本项目用地获取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项目在建设期及未来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桦之坚”),与永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书》,永康市人民政府围绕新兴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积极引进前沿产业项目,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与产业生态。上海桦之坚作为上述合作协议的具体执行主体,计划在永康市设立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2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本项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名称:永康市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永康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失信被执行人说明:永康市人民政府为地方政府机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永康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 1、项目名称: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丙方在永康成立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在永康市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可向甲方申请项目用地,满足考核要求后甲方将支持项目在永康购置工业用地,具体地块、面积等另行商议。项目用地按照《永康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土地出让有关规定(如有新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3、项目创新工作目标:项目落地后项目实施主体力争建设国家级研发中心,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将在永康市建设全国智能制造总部和全球销售总部,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智能机器人科研训练场,助推培育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链。 (二)扶持政策 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主体可以享受甲方出台的《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时还可享受永康其他普惠性政策及向上级争取的激励性政策;项目如符合《关于壮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的扶持政策》(永政办发〔2025〕23号)文件的适用范围,经考核达标可享受配套政策的对应等次。项目引进的人才如符合《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永人才领〔2025〕1号)等文件的适用范围,可享受相关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期间,若政策发生变动的,项目实施主体按最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项目实施主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营业收入、上缴税收等要求,并执行兑现本协议内容,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2、协议签订后,甲方下属的各职能部门将全面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办理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正常运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协助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安评、能评、排污许可证等各项证照,保障项目落地后长期运营。 3、甲方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享受本协议约定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4、甲方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业务引导与支持,同时依法保障项目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其经营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与项目实施主体对接银行供应链贷款等金融服务。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支持推动丙方在永康市设立项目实施主体,并督促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经营目标等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在技术、管理、市场、资本等方面的资源积累,为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必要的生产场地支持、研发支持、供应链协同、人才保障及管理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永康市产投集团出资基金对丙方进行股权投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尽职调查所需资料、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事项。 4、乙方应督促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安5、乙方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本协议项下项目投资相关的重要信息,确保合规运营。 (五)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权利义务 1、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生产经营目标等相关要求按时履行合同。 2、项目实施期间,丙方应主动引入上下游合作伙伴落户永康,助推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发展。 3、项目实施期间,丙方应将新增投资及产能向永康生产基地倾斜,力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产值尽早达到约定目标。 4、项目实施主体应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消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本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5、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甲方规划建设要求,并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 6、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主体需设立专职财务岗位,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7、若项目实施主体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千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重大偷税漏税及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不能享受第三条约定的扶持政策。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打通智能机器人上下游产业链,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的整体发展,符合永康市政府的产业规划与公司的战略方向。本项目是公司依托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积淀和产业化经验,面向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实施的重要战略投资。 近年来,智能机器人产业受到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关注。在此背景下,公司依1、研发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为产品迭代和量产转化提供人才保障 市场需求的有效转化需要与之匹配的研发能力。公司上半年整体研发投入达到1.39亿元,同比增长257.13%,其中62.31%投向智能机器人相关领域。公司构建起层次分明、专业互补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核心研发是业内领先的、具备“大脑(认知规划)—小脑(运动控制)—本体(整机硬件)”全链路闭环研发能力的完整建制团队。公司智能机器人研发团队由40余位来自全球顶尖科技企业与知名学术机构的行业资深专家领衔,规模近30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9%,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约45%,高素质、高学历的底色为持续前沿技术探索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根基。公司在四足机器人方向也已积累丰富经验:2025年6月,公司四足机器人“灵睿P1”完成研发结项;同年,中试中心正式启用,首条智能产线同步实现工程交付。公司已在整机、核心部件与智能机器人算法等层面形成相应的人才与技术储备,能够支撑产品的持续迭代和规模化转化。 2、高端制造体系基础扎实,为机器人业务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拥有成熟的全球化制造体系与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同时满足国际头部客户对大批量标准化订单与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订单的差异化需求。产品结构调整和转换效率较高,能够快速响应不同规格型号的生产需求——这一柔性生产能力与四足轮式机器人型号多、迭代快的生产特点具有较高的适配度。在长期服务欧美主流品牌商的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一套覆盖来料检验、过程控制、成品检测的全流程品质管理体系,产品品质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交付准时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这一历经近三十年打磨的制造与品控能力,不仅是园林机械业务的核心壁垒,更为机器人产品的规模化量产奠定了坚实的制造基础。随着机器人业务从研发走向交付,公司可充分复用现有制造体系中的工艺经验、供应链管理能力与品控标准,实现从传统精密制造向智能装备制造的能力跨越。公司依托既有产线的智能化改造经验,叠加机器人核心部件自制能力的逐步形成,公司制造体系具备向机器人整机装配与批量生产延伸的现实基础。 综上三方因素相互协同,公司具备落地实施该项目的潜在能力。实际产能的释放受到市场需求节奏、供应链配套、技术迭代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订单情况和产能利用水平,审慎安排产能建设与爬坡同时,本项目也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推动前沿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长远期价值创造能力,为公司跨越周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本次项目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分期投入。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本项目具备一定的战略前景,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并注意投资风险: 1、投资规模与业绩预期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项目为初步规划,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投资节奏与规模进行动态优化与合理调整,因此实际投资金额可能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预期可能存在的偏差风险。 2、行业演进与项目效益的阶段性风险 智能机器人作为前沿领域,目前整体仍处于产业化早期阶段,技术路线的演进方向、商业化落地场景的拓展以及市场需求的释放节奏均存在一定变数。若未来行业整体发展进程不及预期、关键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迭,或下游应用场景拓展放缓,可能导致本项目的产能消化及业务拓展面临挑战。截至目前,公司相关产品尚处于业务培育与起步阶段,尚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形成重大影响,未来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外部环境变化风险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导向、市场竞争格局等多重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若在推进过程中,相关产业政策、环保要求、项目核准审批条件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面临延期、变更甚至中止的风险。 此外,项目用地的获取及后续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亦需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针对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动态,稳步推进市场开发与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将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积极应对并化解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挑战,力求推动项目的平稳落地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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