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00259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统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确认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发布上述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董事会成员由6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并根据2026年5月24日起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及职责相关条款。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日起,至相关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提名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蔡洪平先生、李永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传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蔡洪平先生及李永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核,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执行董事候选人王传福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吕向阳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夏佐全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蔡洪平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永钊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连同本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名表决。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提名李钢先生、喻玲女士、徐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核,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钢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候选人喻玲女士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图先生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连同本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表决。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名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五、《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1、执行董事王传福先生不作为董事领薪,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公司据实报销。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30万元(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职工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及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使用持有的存单、存款、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开展资产池业务,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融资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含)及以上(按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下同)的境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境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并进行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担任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三零一室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注册成立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实业”,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公司一般营运及制定本公司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入选二零二四《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二零二四和二零二五年《财富》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商界领袖,并连续五年进入“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单。 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555,054,650股(包括其持有的3,000,000股H股及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1,183,100股A股),王先生为本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的表弟及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传方先生的弟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融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等职。 吕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717,685,860股,同时吕先生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捷投资控股”)89.5%股权,而融捷投资控股持有本公司A股465,448,806股,吕先生为本公司现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王传福先生的表哥,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传方先生的表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夏佐全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机科学;并于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正轩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联合利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莲夏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等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蔡洪平先生,一九五四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蔡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新闻学学士学位。蔡先生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蔡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汉德资本主席、创始合伙人,并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蔡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业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务以及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先生具备深厚机械制造、高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专业功底,长期主导精密制造、专业配套装备项目,熟悉制造业全流程工艺、质量管控、生产体系搭建等,具备丰富经营管理实操经验。 截至目前,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钢先生,一九五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获金属材料专业学士学位。李先生曾任职于北京汽车制造厂,并曾任国家发改委产业司机械装备处处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汽车首席专家、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具备整车企业运营管理等实践经验,长期深耕装备及汽车产业领域,拥有深厚的产业实务积累与战略研判经验。 截至目前,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喻玲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喻女士于二零零一年毕业于湘潭工学院(现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二零零四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后于华东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喻女士在合规、监管及风险防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尤其熟悉反垄断合规、反洗钱及法律风险管理。曾主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课题六项,主导设计反垄断合规指引框架,并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方案;喻女士亦参与了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修订工作。喻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同时担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喻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喻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图先生,一九八六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徐先生工大学,获会计博士学位。徐先生历任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师、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估值与建模分析师、美国夏威夷大学助理教授。徐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行为研究,尤其熟悉投资者和企业高管的决策与判断。 徐先生有超过15年的海外经历,包括超过5年的海外全职工作经验,并拥有超过11年的财会工作经验。徐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担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同时担任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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