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002594):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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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1:24: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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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比亚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
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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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董事会秘
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其主
要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
文件和记录;
(二)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
交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三)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
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
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
文件;
(四)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
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
宜; |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董事会秘
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其主
要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
文件和记录;
(二)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
交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
告编制工作,协调总裁、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
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有关内容;应当
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出现
的财务数据异常、经营与业务事项
异常、编制与发布程序异常等重大
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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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五)执行法律、公司上市地
监管机关及/或公司章程中规定公
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的职责及义务
(包括董事会的所有合理要求)。 | 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
建议;
(四)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
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
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
文件;
(五)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
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
宜;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
(六)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
效执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
密工作,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
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
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
(八)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
(九)执行法律、公司上市地
监管机关及/或公司章程中规定公
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的职责及义务
(包括董事会的所有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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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的会计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当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
时,如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公司
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则该兼任董
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
重身份作出。 | 第一百四十一条董事会秘书
不得兼任总裁、分管经营业务的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
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公
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不
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当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
时,如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公司
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则该兼任董
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
重身份作出。
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
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
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公司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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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部门、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
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
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
行为。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其他人员知悉公司经营、财务等
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
进展情况等,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及
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及
时披露。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
题或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核委员
会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
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核委员会报
告。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