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方新能(002310):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8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8日和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2026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14.50亿元担保额度,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6 2026-03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威世3 达”)下设家夹层公司(合肥嘉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朗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都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由赤壁威世达持有100%股权),该等夹层公司下属共有6家项目公司(合肥阳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阳煦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阳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阳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梅州阳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阳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 前述家项目公司此前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通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降低融资成本,经各方协商一致,相关方约定在下调租赁利率的同时追加担保措施;增加赤壁威世达对前述项目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赤壁威世达将其持有的3家夹层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山东通达。据此,赤壁威世达与山东通达签署了《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落实上述担保措施。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赤壁威世达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为12.4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出质人持有的合肥嘉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朗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都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为维护和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5、质押期限: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质押解除。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赤壁威世达为下属项目公司融资租赁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质押其持有的夹层公司股权,旨在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项目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排,有效改善其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赤壁威世达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前述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决策能够实施有效管控,本次担保及质押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9.35亿元,对合并报表之外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16亿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32.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52%;其中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15%;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0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的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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