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福日电子(600203):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5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以诺通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亿元,授信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以诺通讯提供30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1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以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以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所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3,332.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8,332.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1.91%、298.79%,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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