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联股份(600827):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公司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持有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41.51%股份的受托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 3、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此外,公司还聘请了国浩律师(香港)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服务。 以上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上述聘请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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