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联股份(600827):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公司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持有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41.51%股份的受托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及时记录筹划方案、形成决议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容,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3、2026年5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终止受托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拟终止公司对百联集团持有联华超市41.51%股份的受托管理。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终止受托管理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的有关文件。 5、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托管的终止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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