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603755):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二、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意已离职或退休,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1万份。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三、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本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后续择机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张海燕 张世兴 陈 颖 签署日:2026年8月1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