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曙光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6-04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做出9 9 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权维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1)战略投资委员会:权维(主任委员)、梁卫东、李全栋。 (2)提名委员会:崔青莲(主任委员)、王旭、权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崔青莲、李全栋。 (4)审计委员会:于敏(主任委员)、王旭、杨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全栋为公司总裁;聘任马浩旗为公司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聘任连江、白晓亮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臧志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于洪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事先审议通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全栋,男,1975年6月出生。东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 科学历,高级职称。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事业部财务总监、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李全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马浩旗,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 学本科,清华大学-麻省理工IMBA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 册管理会计师,中国会计师。历任中国石油管道机械制造厂主管会计和内部审计,阿尔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康宁光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奥地利保时捷汽车控股集团(中国)北京公司财务负责人,美国上市公司中国鑫达集团财务总监,北京星空年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马浩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连江,男,1970年3月出生。经济管理学士,本科学历。曾 任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董事;公司车桥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车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连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白晓亮,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 工程师。曾任哈飞汽车工业集团零部件公司总经理、汽车制造厂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华泰汽车集团副总裁,上海联孚汽车集团副总裁;天津恒和集团董事、副总裁兼阿尔卑斯饮品有限公司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黄海汽车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白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臧志斌,男,1979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 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058)董事会办公室副职、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sz.002739)证券 事务总监、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阳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06963)董事会办公室副职、山东阳光融和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 截至目前,臧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 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于洪亮,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 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海外事业部服 务配件经理,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于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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